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施行妇幼保健管理新模式在我院医疗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方法将我院与2012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收治的400例妇幼人员作为调查对象,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我院于2013年开始施行妇幼保健管理新模式。将在新模式应用前收治的179例妇幼人员作为对照组,将应用保健管理新模式后收治的221例妇幼人员作为实验组。对比两组人员对此保健管理的满意度情况。以此来具体探析我院实行的妇幼保健新模式的优越性。结果运用妇幼保健管理新模式的实验组的满意度为97.29%,总良好率为99.91%,情况明显好于对照组满意率为75.98%,总良好率为88.83%,两组人员的满意度有明显差异(p<0.05)。结论新型妇幼保健管理模式,能够促进本院护理管理人员积极进步,深化专业技能,提高服务治疗。通过此新的妇幼保健管理新模式也能进一步提升医院水平。相关妇女儿童,也能得到更好的管理服务,对此新模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的有效途径。方法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并规范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原始登记表卡簿册,稳定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人员队伍,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质量控制,做好妇幼卫生档案的开发利用。结果威海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级及省级专家的充分肯定。结论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档案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规范发展。
简介:目的探讨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力测算方法,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所需保健人力进行测算,为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设置标准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专家咨询,确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服务项目、社会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要、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保健服务所占市场份额,以及每项服务每人次所需工时,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所需人力进行测算。结果确定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保健服务项目17大项,详细描述每项服务内容,分别对每项保健服务所需人力进行测算,根据提供服务项目的种类和数量测算不同级别机构所需保健人力。结论通过开展妇幼保健服务人力测算,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合理设置及争取政策支持提供依据。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应用基层三级妇幼保健管理网络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行管理,提高较大行政区域内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筛查率、复筛率、转诊率、确诊率、早期干预率和随访率。方法利用基层三级妇幼保健管理网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妇幼保健的三级管理进行分工协作,定点接生单位为三级网络,负责本单位的新生儿的听力筛查,并将筛查资料递送到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即二级网络,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本管理辖区内的筛查资料递送到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即一级网络。通过制定各种措施保证妇幼保健网络在听力筛查工作中良好运转,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筛查率、复筛率、转诊率、确诊率、早期干预率和随访率。这些措施包括发挥政策优势;取得领导支持;建立转诊制度;健全保偿机制;进行免费确诊;进行严格督导等。采用的筛查方法为耳声发射技术。结果自2003年1月到2008年12月,山东省泰安市辖区内共出生活产新生儿324764人,324722人参加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初筛,筛查率为99.99%,261357人参加了复筛,复筛率为80.48%,符合转诊的患儿为12589人,实际转诊12517人,转诊率为99.43%,12517人次进行了确诊,确诊率为100%,496人符合进行早期干预的条件,485人接受了早期干预,早期干预率为97.78%,466人进行了跟踪随访,随访率为96.08%。结论应用基层三级妇幼保健管理网络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行管理,能够在较大行政区域内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筛查率、复筛率、转诊率、确诊率、早期干预率和随访率,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对妇幼保健院儿科患儿施行优化护理管理模式的效果。方法:自2020年12月开始对妇幼保健院儿科施行优化护理管理模式即风险防范式护理管理模式,随机抽取实施前(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施行常规管理模式)和实施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施行风险防范式护理管理模式)各60例患儿为观察对象,对比实施前、实施后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率、护理质量管理评分及护理纠纷发生率,并随机抽取15名护理人员,对比实施前、实施后护理人员工作投入度评分及岗位胜任力量表评分。结果:实施后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率(1.67%)较实施前(3.5%)更低,P<0.05;实施后护理质量管理评分较实施前明显更高,P<0.05,且实施后护理纠纷发生率(0.00%)较实施前(2.1%)更低,P<0.05;实施后护理人员工作投入度评分及岗位胜任力量表评分较实施前更高,P<0.05。结论:对妇幼保健院儿科患儿施行风险防范式护理管理模式切实可行,不仅有助于减少护理不良风险事件及护理纠纷事件,还可显著增加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胜任力及工作投入度,护理管理质量更佳。
简介:【摘要】 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广泛而具体,通过规范执行具体细则,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整体水平与素质,促进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水平提高。 【关键词】 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提高 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妇女和儿童是特殊人群,为妇女和儿童提供高质有效的卫生服务是促进妇幼健康和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的关健。基层妇幼卫生工作是整个妇幼保健工作的奠基石,没有了这块奠基石,妇幼保健工作很难实施,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水平难得以体现 [1]。如何提高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1.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项目、内容 1.1 辖区内居住的妇女青春期、生殖期、更年期健康管理的检查、指导。 1.2 孕产妇孕期的建册、体检、化验、随访、告知、指导;产后的访视、 42天健康检查、性保健避孕等的指导。 1.3 0~ 6岁儿童的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的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 1.4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服务、降消项目、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与防治项目等。 1.5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与救援,参与应急处理妇女儿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如艾滋病母婴阻断、儿童手足口病防治、孕妇儿童甲型 H1N1流感防控、儿童毒奶粉等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 基层卫生院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儿童缺陷死亡、孕产妇死亡监测的上报。 2.明确工作任务 2.1 入户 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熟悉辖区内每一位所需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上门服务。 2.1.1孕产妇保健 辖区居民在怀孕期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应做上门随访不少于 5次,产妇产后出院 3~ 7天、产后 42天检查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也要上门访视,有部分服务对象对上门的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有些抵触情绪,她们不能理解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目的,出于自我保护意识,不配合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这时需要我们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解释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内容。信任才是沟通的桥梁,让服务对象理解,愿意配合我们的询问、检查。在询问和检查过程中,我们一定要面带微笑,运用恰当的称呼,积极主动的态度,有效的肢体语言,娴熟的检查操作技术,将我们需要的信息传递给服务对象来接收有效的结果。评估此次妊娠的风险、产后恢复的情况,进行筛查、宣传、告知及保健指导,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检查或随访记录上。 2.1.2新生儿保健 妇幼保健人员在产妇产后出院 3~ 7天访视时可同时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出生情况、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和现在的访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