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我国对财税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推行了分税制。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相应建立了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制,分设了国家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税制的实施,使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保证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标志着我国地方税收体制建设迈出了开天辟地的第一步。然而,分税制的实施离规范化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其理论尚需进一步研究,其实践尚需进一步改进。由于地方税收体系是一种集地方税税种、地方税归属、地方税征管为一体的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运作的税收体系,这在国外发达的分税制国家已成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有地方税而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因此,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看,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不仅关系到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简介:<正>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自然和人文状况差异悬殊的大国,在过去行政权力占支配地位的条件下,采取中央高度集权还是地方高度分权的体制才能对经济发展更为有利,几千年来始终是一个不断探索、众说纷纭的大问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却天然是一个分散的决策系统。对于这样一个系统,国家的经济职能必须合理分化,才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一、地方政府经济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地方经济作为国民经济这个系统中的子系统,在实现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相统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