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商会在调整和促进国际商业交往方面已有近80年制订规则的经验。这些规则包括争议解决规则,用来解决贸易关系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争议。《国际商会友好争议解决规则》即代表了国际商会在这一领域的最新成果。《国际商会友好争议解决规则》是由来自75个国家的商业团体代表与争议解决专家商讨的产物,目的在于为商业伙伴提供一种最符合其需要的友好争议解决方式。规则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其认为最适于解决争议的方法。若未对采用何种方法达成协议,则采用调解。
简介:中央地方间权力运行规则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有必要纳入法治轨道。目前,中央地方间权力运行的法律规则缺失,现有规则(行政系统内部规则和潜规则)充斥着随意性、模糊性和秘密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法治视野下,中央地方间权力运行规则应确立平等、权益保障、公开、理性、效率等价值目标。建立中央地方间行政权力的运行规则,应重点建立利益诉求制度、内部审批制度、转移支付制度以及中央对地方的监控制度。
简介:国际商会(The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简称ICC)于1920年成立于法国巴黎,是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商业民间组织。ICC自成立时起便一直致力于国际商贸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因而在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ICC内部设有国际仲裁院(theInternationalCourtofArbitration,简称ICA),并制定有比较完备的仲裁规则,但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ICC并未将目光仅局限于仲裁这一种方式上,而是始终关注仲裁以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作用,并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则,为争议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从而实现圆满解决商业纠纷的目的。2001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商会友好争议解决规则》(TheICCAmicableDisputeResolutionRules,以下简称《ADR规则》)便代表了ICC在这方面努力的最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