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等人为代表,伦理学有“幸福论”和“义务伦”之分。从“哲学一伦理学”论证的角度看,幸福论认为有规定幸福的永恒的规律;而义务论则认为个人的自由意志才是道德生活的决定性因素。从伦理学的这种范式的转变看,西方哲学家将研究的注意力往往放在了道德行为和道德原则的研究上,而忽略了对道德品质的研究。然而,要解决社会的公正,单靠社会道德是不能实现的,于是伦理学的研究必然转向制度伦理。在现代语境下,美德传统是一种软约束,建设现代道德,还需要制度伦理的辅正,加大制度规范对现代公民的道德和行为约束,使全体社会成员在稳定有序的、合乎人性健康生长的日常生活环境中,被塑造成具有现代性人格的一代新人,这是现代化道德建设的时代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