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有效运作的基石,也是人们实现对信息进行有效利用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以图片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新的搜索功能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挑战着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由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列举大多都是封闭式的,而且又不存在一款像美国"合理使用"那样的一般性条款,因此,如何认定图片搜索引擎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成了最近十多年来各国著作权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然而,对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及其可能引发的著作权法问题,学界还存在着某些理解上的偏差。特别是,学界和司法界混淆了"三步检验法"和"合理使用"条款之间的区别。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首先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图片搜索引擎究竟会引发哪些著作权法的问题。并结合判例研究和国外的理论,说明为什么"三步检验法"不是用来检验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工具。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
简介:输入法软件混淆搜索结果行为作为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隐蔽性强、损害后果严重、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特征。该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可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和'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从主体资格、客观行为、主观过错和侵害客体四个方面进行违法性认定:首先,输入法软件及搜索引擎经营者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适格主体,二者因存在共同的利益而具有竞争关系;其次,输入法软件混淆搜索结果的技术具有创新性但不具备中立性,不正当地获取竞争利益,损害搜索引擎经营者的合法竞争利益;再次,该行为不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及心理预期,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最后,输入法软件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劫持搜索引擎用户流量,不仅损害了诚实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用户的合法权利,还破坏了互联网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在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再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角度全方面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达到有效规制该类行为,维护互联网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效果。
简介:<正>龙应台说,做妈妈的总有一种"特异功能",那就是在纷乱的人群里照样能无比准确地看到自己孩子的背影;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妈妈仍旧能准确辨别哪个是自己孩子的哭声。我曾把这句话讲给同样身为人母的朋友听,朋友都赞同,并感叹。我笑言:"这叫母亲的‘搜索雷达’。"母亲的眼睛,母亲的耳朵,甚至母亲的鼻子,在与自己孩子关联的世界里,都成了一只只灵敏度极高的"雷达",搜索着与自己孩子相关的蛛丝马迹。我也如此。每次送女儿上学,在离开教室的一瞬间我会回头,在许多小脑瓜中总是无比精准地看到女儿的小脑瓜。而且往往就在同时,女儿也会转过小脑瓜,对我甜甜一笑。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警察面临的执法环境越来越严峻,暴力袭警案件频繁发生,造成警察是和平年代伤亡最多的群体。根据我国警察伤亡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数据统计发现,弱光环境是我国警察遭受暴力侵害的主要执法环境之一。从以往案例来看,很多案件常常发生在弱光环境中,而且实施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选择在弱光环境中进行隐藏。再加上我国基层民警缺乏弱光搜索战术训练,将大大增加了我国警察执法安全风险。因此,要降低警察在弱光环境下搜索行动的风险,需要加强警察弱光搜索战术训练,研究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弱光搜索战术训练体系,用以指导弱光环境下执法行动,降低警察执法安全风险,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简介: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日益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它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权利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公众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监督权的行使。其基本构成是网友发布、获取、交流和传播信息,极易侵害到他人的隐私权等人格权,现实中也时常发生这样的案例。因此,合理规制引导"人肉搜索",保护公民的隐私,势在必行。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人肉搜索"的概念;第二部分从隐私权理论出发,结合侵权现状,论证了"人肉搜索"中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对"人肉搜索"中隐私权的认定提出了几点建议;第四部分分别从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角度,介绍了"人肉搜索"中隐私权私法保护途径;第五部分,从公法途径探讨"人肉搜索"中如何实现隐私权的保护,主要对"人肉搜索"入罪论、网络实名制等观点的可行性做了分析,并建议完善电子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