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损害"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在无过失责任不断扩大的今天,实际上成为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石。在认识损害的法律本质的同时,缓和认定损害的要件,从而将损害扩大至所有利益损失的场合,是侵权法取得进一步的发展的重要方式。立足于侵权法的基本思想与归责基础,研究损害在侵权行为认定构成中的具体角色,将是重要的课题。
简介:社会权是社会法的本位,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社会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社会权的产生是基本权利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权的根据在人类本身,即人是一种“类存在物”。社会权具有社会性,本质上是人权的具体化。社会权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社会权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成员的互助才能实现。
简介:合意,作为社会协和式交往共同的精神前提和纽带,长期以来被视为大陆法系契约的本质。在形式至上的罗马早期社会,作为伦理上的外在合意仅仅在契约体外运行,尽管形式背后也隐含着内在合意,但契约以唯形式化的样态出现。随着交易中自由的增长,形式日趋式微,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日益通过去形式化的自由行为彰显出来,通过诚信融通的合意藉助诉权成为个殊化的诺成等契约的结构性要素,合意逐渐从形式的荫翳中得以解蔽,成为罗马契约演进过程中或隐或显的重要坐标。
简介:其适用商法典第3条之规定还是作为小规模经营者适用商法典第2条的新规定,即使公司经营不属于商法典第1条第2款所规定的商事经营,那么小规模的农林业经营也可按商法典第2条新规定登记并随时依申请而注销登记
简介: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以下拟从这项规定之中,选出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部分进行探讨。
简介:法律规避作为法律选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也许并不普遍地存在;但作为法律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却是世所共有的。本书聚焦于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现象,依托法律选择的基本理论,考察两大法系国家的实践资料,从产生根源入手,首次提出法律规避只能发生在内外国法律之虚假冲突的条件下的基本命题,以此作为全书的主线,多角度论证和检验,并对既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评论。本书认为,法律规避现象只能发生在“虚假冲突”的情况之下。
简介:破产后的失权,是对破产人经营上的限制,而复权制度则保障了破产人的权利,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破产人就应该能够复权。复权应采取申请复权主义还是当然复权主义,是我们今后《破产法》应当规定的。
简介:
简介:商标权的权利限制在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现象与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形成鲜明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2条列举了5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从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著作权法在理论上有“作品的合理使用”,立法上在《中华人民共...
简介:<正>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新中国历史上条款最多的一部法律,共428条,内容非常丰富。短时间把它作一个冷静客观的评价,指出其成功与不足是有难度的。说句实在话,这部法律从最开始的设计、第一个草案的统稿、各次草案的产生、专家会的讨论等等,我都亲自经历、亲自参加,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四个审议稿,我参加了定稿。但现在看来,合同法中的好多条文、概念我自己觉得莫名其妙,觉得没法解释。所以说现在就来评价这部法律优点、成功、缺点、不足,很难说得那么准确。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简介:主权一词从16世纪中后期提出来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对于国际法上主权的涵义,许多人都很模糊。本文旨在对这一问题作粗浅分析,以期明确主权的涵义,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一、主权的概念主权(Sovereignty),在英文中含有'最高'之意。笔者认为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重要的属性,是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和在国际上的独立权。换言之,主权就是国家独立
简介:选择确定与罪疑唯轻、法条竞合、无罪推定有着本质的区别,选择确定的适用前提是罪名间具有法定的择一关系。选择确定规则的功能有两项:一是使裁判者在遵守罪刑法定的前提下根据刑法规范对犯罪事实进行充分评价;二是贯彻刑法保障刑事被告正当权益的功能。如果罪名间不具有犯罪阶层的包容关系,且当罪名间具有“法伦理上和心理上的可比较性”及“不法核心的同一性”时。裁判者有权根据选择确定理论作出有罪判决。选择确定规则在刑事程序法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犯罪行为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间属选择确定关系,应当允许公诉方进行选择起诉。
简介:则可以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在认定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时,侵权法上因果关系之认定
简介: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根本区别,但国际实践向我们显示这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的存在与发展,并不是彼此孤立无关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国内民法上的所有权与国际法上的主权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在面临全球化这个历史趋势时所遇到挑战,可以借鉴民法上的所有权的相关理论,从而为我们解决主权理论方面的难题提供新思路.
简介:国家不仅是一种建立在实效性原则上的实体,也是一种国际主体身份的建构与认同。国际社会里的共识观念、秩序和规则对国家身份的建构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在现代国际社会里所逐步形成并可把握运用的主要是一些基本的框架和原则。而建立在客观基础上博弈互动的承认则对国家身份建构具有重要的构成性质、意义和作用。国家作为一种主体身份是可以独立存在和传承、延续的。因而,把实效性要素与主权要素等非实效性要素相结合的国家身份建构是恰当合理的,国家身份的建构不能简单地依靠国际法规则的制订与完善,它只能是在一定的国际法框架、原则基础上由各种因素复杂博弈而成。
简介:实际履行是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违约救济制度。文章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实际履行的概念和性质以及地位和适用等基本情况为视点,对实际履行在两大法系以及国际合同立法中的体现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该制度的一般规律及其发展趋势,最后以此为据,分析了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实际履行的规定,并就进一步完善中国实际履行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简介:第一编一般规定第1条俄罗斯联邦检察院第2条国际合作第3条俄罗斯联邦检察院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第4条俄罗斯联邦检察院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简介:1、解除权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取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二、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期、内容和方式(一)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 ——告知义务人1、投保人第17条第1款规定摘要,投保人对于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询问
简介:证券的存在是证券法适用的先决条件,在美国证券法上,投资契约承担起证券定义兜底项的作用,以涵盖种种“非典型”证券。投资契约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成立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水平共同标准。本文通过附委托经营合同的买卖合同类投资契约来考察投资契约的成立要件、站在信息披露的证券法理念角度来探寻水平共同的合理性,通过全权委托账户、股票之外的权益购买、传销、商业特许四类投资契约来指出水平共同的缺陷,最后尝试提出美国法上的水平共同所能给我国证券法带来的启示。
侵权法上之损害
社会法上的社会权
罗马法上的合意
德国商法改革法(上)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
冲突法上的法律规避
论破产法上的复权制度
试析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
论商标法上的权利限制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上)
浅析国际法上主权的涵义
论刑事法上的“选择确定”
论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
从民法上的所有权反思国际法上的主权
论国际法上的国家身份建构
论合同法上的实际履行制度
俄罗斯联邦检察院法(上)
当代保险法上的如实告义务
美国破产法上的豁免财产制度
论美国证券法上的水平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