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法研究存在三个主要问题:第一,“概念法学”流行,缺乏对真实世界的关注;第二,简单法律移植进路泛滥,忽视中国本土问题;第三,“技术法学”与“社科法学”之间存在张力。在金融法研究的去概念化、本土化和社科化方面,“社科法学”范式作出了极大努力,但是,它远没有改变金融法研究中普遍存在的概念化、简单移植化和技术化问题。缺乏学术议题和学术范式的独立追求,超越“技术法学”具备难度,“社科法学”自身存在短板,这是“社科法学”还未能改变金融法研究格局的主要原因。“社科法学”的未来在于提高它的可接受度,实现金融法研究的“三派融合”,并形成金融法研究的学术共同体。
简介:在回应法律的认识论危机的过程中,法律科学逐渐从自然科学范式向社会科学范式转变。社会科学之所以能够进入司法裁判,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官需要借助外部视角寻求法律问题的解答。社会科学对司法裁判的贡献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在常规情形下,社会科学可以用于证明裁判性事实;在非常规情况下,社会科学可以为改变法律现状提供与立法性事实相关的信息;作为一种混合用法,社会科学还可以作为社会框架的证据,通过提供与社会语境相关的信息,影响案件的后果权衡。然而,社会科学判断仅仅只是法律分析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法官在运用社会科学的过程中始终拥有相当大的裁量权,司法中的社会科学判断不能忽视法学思维的前置性。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社会科学的司法适用建立在理性基础上,需要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法官通力合作,一方面,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应该努力生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法官除了学习教义学知识之外,更应该自觉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
简介: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深刻阐述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讲话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回答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若干重大问题,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是广大社科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理论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他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落到研究我国发展和
简介:环境法研究存在高外部引证率和低研究水准之间的“落差”,需要对社会科学知识在环境法研究中的运用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促进环境法领域的知识增长。针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表明,基于法教义学的解释是非常不充分的,有对经验事实进行选择性的“裁剪”以符合价值预设(政府和企业“合谋”侵害公民环境权益)之嫌,不足以从根本上揭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践逻辑,也无助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理性应对。根据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能够对当前中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给出更具解释力的结论。环境法研究应当采取更为开放和多元化的研究路径,秉持“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的宗旨对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将法教义学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有效结合。
简介:最近参加纪念岳麓书院成立1040周年纪念活动的该院毕业的谢孝明博士(现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以下简称'谢'),对湖湘文化的研究颇深,对湖南乡邦文献涉猎颇多,对家谱等家族文化亦多有个案研究,本刊曾就长沙朱氏家族的慈善传统采访过他。这次本刊总编、记者汪太理(以下简称'记')又与他聊起了长沙朱氏家族当代杰出的代表——前总理朱镕基在人情世界的为人处世的风格。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今天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人情社会更是复杂多样,生态万千。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人情事务,已成为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很多贪官就是倒在人情之下。在如何对待人情方面,被世界公认的政坛硬汉朱镕基给我们做出了表率。他在处理人情社会关系上所表现的冷与热、刚和柔、情与法、义与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