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维斯比海法》原名为《哥得兰海法》,首先成文于1505年,由位于哥本哈根的GodfreyofGemen出版社出版。本译文选自《海事黑皮书》第四卷所收录的TheLawsofWisbuy,《维斯比海法》的英文译本首先收录在1705年的AGeneralTreatiseoftheDominionoftheSeaandthecompleteofSeaLaws(《海权与海法大全通论》)。《哥得兰海法》,原文共66条,译成英文后共70条。据北欧学者研究,《维斯比海法》并不全部源自哥得兰,而是分别源自波罗的海地区(前14条,第7条除外)、佛兰芒或者加斯科涅(第15条至第39条)、荷兰(第40条至第66条)。xxvii-xxviii就内容而言,《维斯比海法》涵盖船长、船员、船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海难救助、船舶租用、船舶抵押、船舶碰撞、共同海损、船舶优先权等。《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海法》的内容,对于调整15世纪北欧的海上贸易起到重要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被美国海事判决所援引。
简介:在以进步和效率为标准的十九世纪末,威尔斯敏锐察觉出英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心智焦虑,这种状况势必会给整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及伦理等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爱情与路维宪先生》中,威尔斯参照英国转型时期的教育背景、经济衰退的隐忧以及民众的自满情绪,通过一个“呆笨”知识分子形象,展现了国民心智失衡、国家智育政策不完善等社会问题,传达出作家感时忧国的社会关注和时代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