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都知道,《资治通鉴》与《史记》被世人称为“史学双璧”,司马迁以独特的才华和人格魅力使生命与《史记》共同获得了不朽,他为完成《史记》而忍受的磨难使后人对他充满了敬仰;然而《资治通鉴》所遭遇的磨难人们却知之不多。为这部书,司马光率人撰写了l9年,并在很长时间里不得不避居洛阳,在最后还没完成的情况下,因有人上书皇帝说司马光拖延时日,混吃俸禄,他不得已提前向皇帝呈上了这部大书。据此可知,才华如司马光这样的人,有时也是要受点小人之气的。可以肯定,如没人打这样的小报告,《资治通鉴》会比今天更好看。可即使这样,读者仍会为其精练、丰瞻、博大、深广所倾倒,也使后来的几部同类书稿无法望其项背。
简介:<正>从20世纪90年代起,为分担事故风险,国家倡导机动车车主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车主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极低。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致使许多受害人不能获得足额赔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可以说,交强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强制加以实施,委托商业保险人进行经营,以达到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交强险采用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均需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