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于今年2月1日施行。为了使我市审计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这部法规,准确执法,6月10日,深圳市审计局举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审计署法制司王秀明副司长来深圳主讲。王秀明副司长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逐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还就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问题作了细致的说明。市审计局及直属单位、各区审计局全体审计人员,及各街道办审计机构部分审计人员共200余人认真听取了讲座。大家一致认为讲座紧密联系实际,直接把大家带入了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最前沿,对身处一线的广大审计人员有非常直接的帮助,而且非常及时。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999年7月10日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
简介:金融行政违法与金融犯罪是有区别的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我国新(刑法》已专章规定了金因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为司法机关制裁金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除了金融犯罪行为以外,还有大量的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金融违法行为和处罚办法》,为追究金融行政违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确定了重要的行政法规依据。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金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适用主体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有权适用该办法对金融行政违法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即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