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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双务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担义务并且互为对待之债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他方所履行的义务,而一方所履行的义务正是他方所享有的权利。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他方的权利就必然会受到损害,于是就出现了履行中的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行义务 预期违约 对方当事人 中止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不安抗辩制度的设立,对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对此制度规定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加以完善.不安抗辩制度与规定的另一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明显区别,它们是各自独立、相互补充的关系.

  • 标签: 不安抗辩 操作性 完善 预期违约
  • 简介: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

  • 标签: 履行抗辩权
  • 简介:贸易中,行使不安抗辩要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否则将陷自己于违约境地。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丧失 证据 违约
  • 简介:双务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对待履行的性质,双方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对等性,防止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后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三种抗辩抗辩制度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

  • 标签: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 简介:出版者和作者互负同时履行义务,当负有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当事人依法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当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到期未履行出版合同义务或履行出版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确有不能向先履行义务当事人为对待履行的危险,先履行义务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以上三种抗辩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 标签: 出版合同履行 抗辩权 法定情形 法律效力
  • 简介:不安抗辩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债权时,有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对于银行信贷管理而言,此项制度为有效防范风险增加了合法途径,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着较大意义。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银行信贷管理 合同当事人 债权维护 《合同法》 财产状况
  • 简介:四、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的途径一)中止供用电合同履行,即中止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对该厂中止供电,供电方应与用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保证合同》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中运用 供用电合同
  • 简介:当前,巨额电费拖欠已成为束缚一些供电企业健康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正常供用电秩序。面对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适应市场变化,依法回收电费,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引入了不安抗辩制度,这对于促进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给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 标签: 供用电合同 合同履行 经营风险 回收工作 供电企业 国有资产
  • 简介:摘要:在当前电力市场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讨论正确行使不安全的辩护,并考虑到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以及正常供电和使用顺序的,讨论电力运营的风险。它将有效地减少功率并确保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充分正常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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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简要阐述不安抗辩含义及不安事由的基础上,文章着重讨论了不安抗辩不安事由的发生是否包括在缔约时已经存在财产恶化状况的情形;不安抗辩与撤销的适用关系;履约能力恶化的具体程度以及是否应对未恶化部分继续履行;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标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时间和范围。希望通过讨论有助于深化对不安抗辩不安事由的认识,建立更加完善的规则,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约能力 商业信誉 逃避债务
  • 简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两种。同时履行抗辩的使用须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的债务须因同一双务活动而发生且具有对价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行使抗辩的一方无先行履行债务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不安抗辩的行使,抗辩方须有相对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确切证据

  • 标签: 合同 抗辩权 种类 条件 问题
  • 简介:<正>在现代的合同法理论和实践中,双务合同被视为最为典型和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等履行,以给付的交换为目的,即当事人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了合同之后,合同的目的才能全面正确地实现。由于双务合同所具有的这种双方对等给付或者对等履行的性质,也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具有牵连关系,因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大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在当事人一方未为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不为履行的权利,以保证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

  • 标签: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 对方当事人 合同法 对等给付 合同履行
  • 简介:摘要现代交易以双务合同为典型,双务合同履行遇到障碍就需要法律配备相应的救济措施,新的《合同法》确立的抗辩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之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制度在新的《合同法》中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等条款中。本文拟对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制度做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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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减少交易风险,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自救方式行使抗辩,根据不同的情况抗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先改造抗辩、后改造抗辩.

  • 标签: 合同 履行 抗辩权
  • 简介:我国合同法总则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人在履行不安抗辩时,7.1.2 《合同法》不安抗辩制度的不成功之处笔者认为,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那样将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法律 法律思索
  • 简介:在现代的市场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至履行期限届满,往往存有一定的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可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危险,或者说很有可能将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英美法系针对上述情况创设了预期违约的制度,大陆法系则赋予当事人不安抗辩。这两种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都有所体现,不少人认为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制度完全能够解决相关问题,没有必要引进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是否有存在必要,两种制度可否并存呢?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履行债务 英美法系 合同订立 期限届满
  • 简介:<正>一、概念及其渊源不安抗辩又称异时履行拒绝,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务的场合,承担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于另一方没有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或提出充分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先为给付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是大陆法上的概念。在德国,“因双务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定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当事人 法律制度 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制度
  • 简介: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债务的履行的权利。自《合同法》确立同时履行抗辩以来,该制度对于鼓励、督促履行合同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交易当事人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纷发生以后,法院也易于依此规则准确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平,也符合《合同法》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宗旨。

  • 标签: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 《合同法》 当事人利益 合同义务
  • 简介: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抗辩的不当行使可能会给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抗辩的表现类型入手,分析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中滥用抗辩的弊端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缺陷,提出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抗辩行使的措施,旨在对解决实践中频繁发生的物业纠纷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 标签: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 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