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运用健脾和中止血治疗急性消化道出血,对临床效果进行观察并探讨可行性。方法随机选取2014年10月-2015年10月间在我院门诊与住院病人70例,均以呕吐血兼便血为主要临床表现,男36例,女34例,平均年龄46.2岁。予以和中健脾止血,口服一种有效抗生素和去甲肾上腺素10mg加入100ml冷盐水中并适当再加入VK类药物,3~5h/次,根据病情予以补液,升压、常规输血、止血并举。结果痊愈48例,占68.57%;有效16例,占22.86%;无效6例,占8.57%,总有效率91.43%。结论健脾和中止血治疗急性消化道出血效果显著,对内科急症给予西医治疗基础上加用中医相关治疗措施,能够获得更为满意的临床疗效。
简介:我国《刑法》第3条是刑法直接记载并表达罪刑法定的条文,因而可认为它是罪刑法定在中国法体系里,唯一的法定“住所”。中国法语境里罪刑法定到底包含哪些义项,并非考究罪刑法定之中国法典表达的主题;它只在乎罪刑法定在中国刑法典存在的真实样态。罪刑法定在中国法典里的存在方式如下:《刑法》第3条是以刑法规范架构容纳着罪刑法定,并以两个规范分句作为整条表达着罪刑法定之全义,为突出罪刑法定为本条之唯一显义,甚至有意对刑法调整对象——行为主体的有些行为——予以隐藏,以简化其可能出现的多义,为最大限度地涵盖罪刑法定之丰富含意,以多种类型的双维视域予以表达;但相对于显著表达行为与犯罪行为间法定,罪与刑间的法定关系则仅有提示,未予强调,两个分句现有排序,并不减损罪刑法定本义,但如果更换顺序,可能更加有助于显明罪刑法定意义的逻辑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