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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流押条款 担保性所有权 公示方式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当事人为保障民间借贷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订立买卖合同,以请求买卖合同的履行来保障借款债权清偿的方式增多本文将之称之为担保买卖合同。最近几年,担保买卖合同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出现,但是因立法的欠缺,造成许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由于司法解释的模糊,同类及相似案件的事实难以认定,导致担保买卖合同成为理论与审判实务中的热点。为适应司法实践需求,本文将对担保买卖合同的性质进行剖析。

  • 标签: 担保型,买卖合同,性质。
  • 简介:摘要双方当事人为保障借款合同的债权得以清偿以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称为“买卖担保”。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买卖担保”的法律属性及买卖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看法各不相同,文章通过对文献的收集分析后,认为“买卖担保”可以被认定为“非典型性担保”,而“买卖担保”中的买卖合同在不违背《合同法》要求的同时,还要受到流质条款的制约才能发挥担保作用。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让与担保 流质条款
  • 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典型担保的规则已经无法满足市场主体基于融资需要对授信的需求。由于我国承继了大陆法系的担保法理念,将静态交易安全放在动态的市场流通之上,故在立法与司法层面对非典型担保持较为谨慎。本文试图厘清买卖担保的概念及其性质,分析其效力,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程序问题。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用益用权  流押
  • 简介:担保买卖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往往被视为一类新型的担保方式,但是《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对担保买卖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未给予明确规定。担保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无名合同,可看作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亦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

  • 标签: 担保型买卖合同 性质 违约条款 效力
  • 简介:近年来,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流行这样一种担保方式: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或其关系人在借贷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口头约定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执行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让给出借方,以房屋抵债。对这种担保方式,有学者称之为“后让与担保”。④因实践中此类案件均是以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案由立案,故本文将这种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签订的买卖合同称作担保买卖合同,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 裁判 法理 借贷活动
  • 简介:摘 要:股权买卖作为商事交易的常见形态,存在《民法典》瑕疵担保制度之适用可能。权利买卖应当区分价值本身和构成价值的具体要素,只要权利价值构成的具体要素存在瑕疵造成权利定价与估值的减损,致使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对价均衡预期落空,买受人就可以主张瑕疵担保责任的救济。股权买卖中企业财产存在瑕疵可参照适用瑕疵担保责任规则,这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对价均衡的预期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基于商事交易的特殊性,应对股权买卖瑕疵担保责任的适用予以限制,只有在瑕疵重大导致根本影响股权价值时才能够适用。

  • 标签: 股权买卖 瑕疵担保 对价 风险分配
  • 简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则是出卖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完全移转于买受人时应当承担的义务,《合同法》第150、151、152条的规定属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如果买受人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知道标的物权利有瑕疵时

  • 标签: 中的瑕疵 买卖合同中的 瑕疵担保责任
  • 简介:摘要:为统一动产担保规则,《民法典》在立法模式上选择形式主义兼采功能主义的路径。虽然所有权保留合同被规定在合同编之下,但从所有权保留的设立和实现方式上看,立法者引入了功能主义立法模式,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被功能化为担保物权。明确所有权保留买卖准用担保物权的规则有助于非典型担保与典型担保的有效衔接。

  • 标签: 所有权保留 担保功能 动产担保
  • 简介: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且颇具非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范围及分配,引起了广泛关注。《德国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都有关于卖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专门规定,我国合同法应借鉴三者的优点,不断改善相关规定。

  • 标签: 卖方 货物 权利瑕疵担保
  • 简介:摘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以买卖合同为借贷合同提供担保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但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合同的和性质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常常引起很大的争议。本文通过对此类合同的性质、效力和实行方式进行分析,明确名为买卖视为借贷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经验。

  • 标签: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贷合同
  • 简介:毛某华、林某汉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的内容,表明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对买卖担保进行处理的逻辑起点是对通谋虚伪表示的认定。然而,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法理和既往判例分析得知,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仅体现为生活“意愿”和“目的”,并不构成通谋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表示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试图实现的规范目的存在根本矛盾。错误适用通谋虚伪表示的症结在于司法实践中长期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则的混乱理解。此外,案涉合同项下的买受人林某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可得对抗强制执行。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通谋虚伪表示 效果意思 合同目的
  • 简介:随着2002年1月1日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以下简称新法)的施行,有着100年悠久历史的经历了一次自诞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而买卖合同法是这次改革的重心之一.德国的立法者弃担保主义而取履行主义,以履行主义为理论基础,扩展了物的瑕疵范围,将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统一调整,重新构建了买卖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新法不仅克服了旧法理论基础不统一、调整方式多样、适用困难等缺陷,而且体现出明显的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倾向.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瑕疵 物的瑕疵 瑕疵担保责任
  • 简介:随着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认同,新借鉴并接纳了英美法系的合同违约归责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严格责任原则,只要买卖标的物物上或权利存在瑕疵,出卖人就必须承担责任,因此规定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价值.但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符合总则鼓励交易的原则,有其独特的价值.

  • 标签: 合同法 违约归责原则 买卖合同 瑕疵担保责任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