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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不断有新式事物涌现,生活方式也日新月异,伴随而来的社会问题也渐渐暴露。透支,成为近几年的社会热点话题,其中就有信用透支

  • 标签: 信用卡透支 社会问题 生活方式 热点话题
  • 简介:信用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的业务手段,最早起源于美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其金融消费功能已取代大部分的现金清算功能。信用支撑的基础和生命力就在于信用和便捷,作为社会普遍的金融活动的工具和手段,它的发行、使用、监管同样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近年来,信用恶意透支案数量居高不下,严重影响金融及经济活动的秩序。对此,上海市检察机关对信用金融业务活动作了涉案调研,提出了一些法律上的思考和司法建议,希望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金融活动 失信 消费功能 金融业务 经济活动
  • 简介:信用透支风险成因及防范钟长石信用作为一种结算工具,为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已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然而,随着信用业务的发展,信用诈骗和坏帐损失也逐年增多。据对赣南某县调查:1996年8月末,发卡银行因持卡人(包括个人持卡人、单位持卡...

  • 标签: 风险成因 信用卡透支风险 信用卡业务 持卡人 电子联行网络 恶意透支
  • 简介:随着法律体系的日渐完善,依法追讨透支已成为各行信用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各行通过报案、起诉,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清收透支成为信用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实践中,如何准确、快速。适当地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化解透支风险已经成为被广泛研究的课题。下面,笔者就信用透支追讨中几个主要的法律应用谈谈自己的看法:伙据制马加活”弟一日几卞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依法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处以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2万直至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依照有关司法

  • 标签: 信用卡透支 恶意透支 持卡人 保证期间 担保人 法人分支机构
  • 简介:摘要信用是由银行或非银行机构向持卡人发行的具有多种功能的结算凭证,是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近年来,我国信用市场发展迅速,随着信用在我国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用被恶意透支的情况也日益严重。信用恶意透支是违反信用章程和信用协议的行为,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利用信用恶意透支不仅直接危害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阻碍了信用业务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本文通过指出信用恶意透支的几种常见手段,分析信用被恶意透支的原因及其危害结果,提出了针对信用被恶意透支的对策,以保护国家和银行的利益。

  • 标签: 信用卡 恶意透支 原因 防范对策
  • 简介:也使得一个人在一个银行恶意透支后还可以在别的银行办透支,  (5)发卡银行对透支款的催收不力,但是部分发卡银行或者没有统一制定关于信用透支的担保合同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风险 风险防范
  • 简介: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信用恶意透支银行资金的案件,引发了透支银行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论。被告人黄×升系一无经营牌照及固定职业的个体户,1993年2月,被告向南宁市工商银行牡丹业务部申请办理牡丹信用,担保人是梁XX。同年4月,梁XX发现黄\升经常赌博,且多是用牡丹透支银行的资金作为赌资,便劝阻黄/升,但黄不听。于是梁XX就以“与黄X升不便联系”为由向南宁市工商银行牡丹业务部提出撤销对黄\升的牡丹信用担保。牡丹业务部根据信用担保人的要求,收回了黄\升的牡丹。黄\升被银行收回牡丹后,就回家偷拿了其兄黄X恩的居民身份证,以黄X恩的名义担保其申领信用,并冒充黄\恩在申领牡丹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牡丹卡业务 信用卡透支 银行资金 诈骗罪 工商银行
  • 简介: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在发卡银行催收无效时,发卡银行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和担保方式,(2)对保证担保形式应加强审查和管理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风险 风险防范
  • 简介:一、现状牡丹信用以其便利的透支功能,深受广大持卡人青睐,但其隐藏的业务风险也不容忽视。目前工行银川市城区支行拥有牡丹客户22万,占自治区牡丹发卡量的64%。截至2000年11月末,牡丹信用存款额占同期存款余额的7.02%。在200余万元的透支余额中,包括正常透支657户、金额80余万元,违约透支448户、金额40余万元,违规透支(主要指协议透支)7户、90余万元。因此,透支结构明显不合

  • 标签: 牡丹卡 信用卡 透支 规范管理
  • 简介:问:我同事借用我的信用后,擅自转借给男友使用并透支。请问,我该怎么办?

  • 标签: 信用卡 透支 他人 同事 转借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信用恶意透支行为和其他三种信用诈骗行为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以及责任转化等方面的差异,得出恶意透支应当独立定罪的结论,并做出立法设计,同时就恶意透支罪相应的主体范围、非法占有目的和银行催收问题提供了司法操作建议.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定罪 恶意透支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目的 犯罪客体
  • 简介:在我国刑法中,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罪的常见表现方式之一,但其在具体成立条件上具有不同于使用伪造的信用,作废的信用止和冒用他人信用进行诈骗犯罪的特殊之处,即主体为合法持卡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须具备超过规定限额或现定期限,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这三要件,唯有明确构成要件,才能完善对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犯罪的立法。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成立条件 立法完善 刑法 中国
  • 简介:李某于2006年5月8日向某市建设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并分别于2006年8月1日、8月5日、8月8日、8月15日四次从建设银行ATM机上透支6000元。2006年8月20日,李某经建设银行授权,又透支3万元,建设银行同意李某可以透支1个月。李某透支后,未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于2007年2月6日、3月9日、5月11日、9月10日四次向李某发出《追讨透支贷款通知书》,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建设银行 ATM机 还本付息 透支贷款
  • 简介:近年来,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犯罪较之以往有所增长,且出现了新的不法态势.即在实践中出现这样的案例:妹妹办,哥哥使用并恶意透支;父母办,子女使用并恶意透支;行为人从多名朋友手中借其信用使用并恶意透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持卡人”,但目前尚没有司法解释明确“持卡人”的范围,从而使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该类案件上存在争议。本文将在现有争议的基础上,重点对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展开探讨。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犯罪 恶意透支 主体研究 信用卡诈骗罪 司法实践 犯罪主体
  • 简介:其在发卡银行允许透支的限额内透支的数额连同超过规定的限额之部分一起应算入恶意透支犯罪的总数额中,但超过了银行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的行为,而不能将持卡人经发卡行催收不还的行为认定为恶意透支

  • 标签: 信用卡诈骗 型信用卡 恶意透支型
  • 简介:自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我国第一张信用以来,我国信用产业走过了初创期、快速发展期,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国际化发展之路。在这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信用运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信用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 标签: 信用卡产业 信用卡公司 信用卡中心 第一张 专业化经营 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