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应昌路故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等十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规定,自治区文化厅制定了《应昌路故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定远营保护总体规划》、《萨拉乌苏遗址保护规划》、《将军衙署文物保护规划》、《和硕恪靖公主府文物保护规划》、《贝子庙文物保护规划》、《诺尔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十二连城城址文物保护规划》、《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秦直道遗址(东胜段)保护规划》、《二道井子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并经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准。具体实施工作由自治区文化厅负责,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