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分析赵作海、杜培武、余祥林等等“冤假错案”案件,作者发现这些“冤假错案”发生的背后存在一种为中国法院长期坚持的“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这种裁判方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对于被害方来说,犯罪行为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重罪轻判”,对于被告方来说,在认定被告方构成犯罪问题上存在疑点仍予定罪则属于违背“疑罪从无”原则。这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二是“疑罪从有”,三是“疑罪从轻”。作者从公安机关面临的压力、被害方的非理性诉讼求、公检法机关与案件的利益关系、理性人成本收益等方面,对这种“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现象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简介: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街边一辆被弃置的面包车内发现了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的尸体,二人被人枪杀。随即,警方怀疑此案为情杀而将王晓湘的丈夫杜培武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随后,昆明市公安局干警在侦查过程中,在现场提取了大量物证,并通过刑讯逼供成功获得了杜培武详细的有罪供述。1999年2月5日,杜培武以“故意杀人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一个无罪的人民警察变为杀人犯,沦为阶下囚。直到2000年6月杀害两人的真凶杨天勇落网后,杜培武才得以昭雪。7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杜培武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