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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无疑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冲力,同时也会对《刑法》的普遍适用产生强烈影响。在自贸区创新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刑法相关个或将失去存在的意义,或将产生新的内涵。此外,由于奉行支持创新、鼓励试错、倡导自由的理念,自贸区还将出现大量刑法特殊适用的情形。如何在自贸区刑法普遍适用和特殊适用之间找准法律与经济的平衡点,成为摆在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面前的共同课题。因此,在不偏离自贸区改革创新轨道的前提下,寻求刑法在自贸区的修正适用,才是自贸区刑法革新的应有之义。

  • 标签: 自贸区 刑法适用 刑法个罪:修正适用
  • 简介:修正条文还增加了对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破产或者严重损失从重处罚的规定,这两刑法修正后的新型犯罪,这是修正刑法第168条规定的两

  • 标签: 修正适用 修正案刑法 刑法修正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枉法裁决行为的入,既是预防与惩治枉法仲裁行为的现实需要,又弥补了现行刑法规定之不足。这一新增犯罪的罪名,可考虑定为“枉法仲裁”。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正确理解枉法仲裁的行为方式、主体范围,枉法仲裁与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界限,以及枉法仲裁与受贿、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的关系。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仲裁活动 仲裁人员 枉法裁决 受贿罪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六)》修正刑法分则的12条文,并增加8条文规定了若干新,这些修正与当前打击犯罪的要求密切相关。本文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分析了该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主要修改、补充以及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标签: 中国刑法 司法适用 《刑法修正案(六)》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自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来,我国金融刑法历经多次修改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范体系。从刑罚设置角度看,表现为以伪造货币、集资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为龙头的刑罚层级体系。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刑法修正案 死刑适用 问题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 金融凭证诈骗罪
  • 简介:刑法修正后的特别累犯可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特别累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三种类型。从危害国家安全主体不能由单位构成来看,单位也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概念有必要明确加以界定,它不属于集合概念,其适用范围应以含有“恐怖”词语表述的罪名为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别累犯的构适用范围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三。为了解决《刑法》第66条规定中前与后不相同是否属于“特别累犯”而产生的困惑,可以采取“混合特别累犯”的提法来解决。

  • 标签: 特别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入刑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且纵观修正案十一以及近几年出台的其他修正案,除了高空抛物以外,还存在着大量有关危险犯的规定。这种立法活动也引起了各种争议,有观点认为这些罪名的增设是为了适应风险社会下对集体和个人法益的有力保障;但也有观点批评这些立法活动背后体现的是积极预防刑法观对刑法谦抑性的破坏,也无益于对人权的保障。本文从高空抛物入手,探究目前我国刑事立法中体现的积极预防刑法观,并为维护刑法的谦抑性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

  • 标签: 高空抛物罪 积极预防刑法观 刑法的谦抑性
  • 简介: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典规定的盗窃作了重要的修正。大幅增加了入罪情形,五种不同入罪情形的界定。表现了刑事法对于盗窃犯罪所持有的严厉惩治态度。而从司法适用的角度看,如何界定这些不同的盗窃情形,把握相关的定罪标准,以及如何认定其既遂的标准,则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盗窃罪 司法适用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的规定,在刑法第264条盗窃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基础上,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类型。修正案更加严密了法网,加大了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使修正案能够正确实施,文章对盗窃增加的行为类型中所涉及的"户"、"凶器"、"扒窃"等相关词语的含义进行解读,并对相关的盗窃类型的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见解。

  • 标签: 盗窃罪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司法适用
  • 简介:危险驾驶自规定以来,饱受争议。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法条存在条文不符合语言逻辑,情节认定依然模糊不清,危险驾驶的涵盖范围依然不全面等问题。本文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危险驾驶条文规定的语言逻辑角度、情节认定角度和危险驾驶所应涵盖的其他行为类型等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的危险驾驶进行探讨。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语言逻辑 涵盖范围 情节认定
  • 简介:由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代表北师大刑科院聘任郎胜副主任为特聘顾问教授,郎胜副主任对《刑法修正案(七)》的每个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理解与适用问题以及本次修正案的立法特点做了简明而精确的说明和解释,相信会促进我院师生对《刑法修正案(七)》及相关刑法问题的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 标签: 修正案立法 刑法修正案 理解适用
  • 简介:关于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内容修改的合法性问题的“依法”审查,必须回归《立法法》的明确规定,笼统地断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修改刑法总则内容并不适当。“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刑法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的正式形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实现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良好功效,但是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却使得我国刑法“死刑过多”老问题尚未解决、“生刑过重”新“病灶”业已生成,我国刑罚改革的发展前景可谓喜忧参半。终身监禁的创设性修订完全背离了无期徒刑保留论的基本立场,突出违反了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经不起刑罚人道主义的正当性拷问.因而理论上应当反思“完全堵塞”犯罪人回归之路的终身监禁的合法性问题,立法上应删除在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之际即事先“预判”终身监禁的新规定,保留无期徒刑“准许假释”等补救措施的既有规定。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刑法总则 终身监禁 职业禁止 刑罚改革
  • 简介: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 标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犯化 独立性 处罚范围 处罚程度
  • 简介:行为人如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是修订后的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 标签: 修正适用 刑法修正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第1条规定了职业禁止制度,立足于二元论的立场,将职业禁止认定为保安处分比较妥当;职业禁止适用原则可以借鉴德国保安处分的适当性原则作为法官适用时的理论指引;适用条件中的刑罚的范围包括拘役和有期徒刑,管制只是在原则上不予适用,无期徒刑和死缓一般不予适用,罚金可以对单位例外适用;人格调查制度可以作为法官适用职业禁止必要性的判断标准,职业禁止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时宣告,行为人应当享有申述或上诉的权利。

  • 标签: 职业禁止 保安处分 适用原则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1997年《刑法》颁布施行以来最大规模的刑法修正。因此,学习研究《刑法修正案(八)》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拟对其中新规定的“体恤老人”、管制刑与缓刑之“禁止令”以及其中新增设的危险驾驶机动车及恶意欠薪等四问题的法理诠释与司法适用问题发表个人学术见解,供学界同仁参考。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诠释 适用
  • 简介:作为立法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回应,《刑法修正案(七)》一改过去只强调入、强调提高法定刑的做法,而注意出和入、提高法定刑与降低法定刑相结合,对绑架进行了修正。从刑法对法益动态保护机能发挥的视角观察,绑架仍存在进一步完善余地,以此为基点,文章对如何刑事立法如何走出个,实现类型化的刑法保护进行了探讨。

  • 标签: 法益 绑架罪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简介:法庭言论入刑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也不是毫无逻辑和底线。"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真实性抗辩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英美国家精心设计的致力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的方案,为厘清法庭言论的刑法边界提供了有益借鉴。划分刑民边界,明晰要件要素,扩展阻却事由,保护善意言论;高配入门槛,区分善意和恶意、公益和私利,等等,在审慎扩权的同时严格限权,是新条款施行平行不悖的两条进路。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法庭言辞入罪 刑罚边界
  • 简介:非法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仍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以占有、携带、藏有或者其他方式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它既包括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的直接故意,也包括明知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中藏有毒品而持放任态度仍予以保管的间接故意,而过失则不构成该;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持有的毒品既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且已达到刑法第348条规定中该的数量起刑标准。

  • 标签: 非法持有毒品罪 刑法规制 法律适用 犯罪构成要件 管理法规 直接故意
  • 简介: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贪污的数额,并将其与法定刑直接对应,这一立法方式与贪污的本质不符,也导致司法实践的困难。《刑法修正案(九)》将其修改为模糊数额的立法方式,更加符合司法实践的要求。当前,贪污的起刑点数额为5000元,这一数额不符合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的要求,以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的政策为指导,并与其他财产型犯罪的数额相协调,应当降低贪污的起刑点数颁。贪污的量刑数额多个档次之间没能扭开距离,不利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应当适当提高其量刑数额。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贪污罪 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