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重点,社会教育关系着学生未来发展的方向!如今的教育倡导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密切的联系,促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未来倡导的比较理想的教育模式。
简介:在我国教育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庭教育应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塑造社会幸福人、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
简介:如同习惯是法律的前身一样,习惯权利也是法律权利的前身。但法定权利对习惯权利的认可,仅具有相对性。大量的习惯权利仍存于法律之外。对此,只有采取法律叙事视角的转换,即从权利叙事视角出发,才能借权利的包容性把习惯权利纳入人权体系。习惯权利作为人权,与少数人的权利具有交集,但并不等同。习惯权利具有普遍性,表现为有些习惯权利是人类共有的,有些习惯权利虽为部分人所有,但任何"部分人"都可能有其特定的、独享的习惯权利,故习惯权利在此获得了"族群—地方性的普适性",也获得了人权的一般属性。习惯权利不同于法定权利,但可以被法定化。在法治社会,对习惯权利之保护可经由权利代入的自治性保护、契约沟通的互治性保护和权力强制的他治性保护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