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实现以知识武装人、理论掌握人、思想塑造人为目的铸魂育人活动,是各主体力量交错、各要素分力推进、各环节相互关联的系统整体。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需立足整体、统筹布局,通过整合实现结构整体性、内容整体性和推进整体性,从而构建起结构合理、内容全面、推进顺畅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育人体系。
简介:在自媒体技术迅猛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的形势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亟待变革,评价创新需居首位以充分发挥其导向功能。基于社会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契合性,从社会工作视角着力进行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变革,有助于转变评价理念、丰富评价理论、扩展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全面促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创新。
简介: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形成了三种模式,即两分制、三分制与四分制。普通法采取的是两分制犯罪论体系,但这种犯罪论体系存在较大缺陷。与普通法两分制犯罪论体系不同,美国《模范刑法典》采取了一种三分制犯罪论体系,其克服了普通法两分制体系的缺陷,因此更为科学。《模范刑法典》三分制的犯罪论体系和德国刑法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均存在共通性。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具有体系性、逻辑性和实用性的优势。作为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存在体系性不足、逻辑性不强和实用性不佳等重大缺陷。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采用更为科学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简介:是否赋予人民法院特殊减轻处罚权力,在修订刑法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特殊减轻处罚的最终决定权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刑法修订后的较长时间内,这一条文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直至近年,人民法院才逐步重视这一条文的运用。在适用特殊减轻处罚权的过程中,从实体上来说,应当恰当理解'案件的特殊情况'的内涵与外延。所谓的'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涉及外交、国防、宗教、民族、统战和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为维护国家利益,需要对犯罪人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的情形,但又不限于上述情形。在坚持慎用特殊减轻处罚权的前提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实需要减轻处罚的,就可以适用该条款。从程序上来说,应当坚持'或同意或发回重审'及'复核程序应当宣判'两个原则。虽然立法已经明确赋予人民法院特别减轻处罚的权力,但各级法院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坚持慎重适用这一权力:一是坚持确有必要原则;二是罪名选择顾及民意;三是减轻处罚应当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