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甲公司与己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达十余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甲公司不履行判决,某县人民法院裁定从甲公司持有股份之丙公司划拔执行款并在未通知丙公司的情况下强制执行。丙公司经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甲公司投资丙公司的资本已成为丙公司的注册资金,属于丙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投资人的甲公司已无权随意处分。即使可以用投资款偿还甲公司债务,也只能依法转让股份或以所得权益偿还,而不能直接扣划。这一点在199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扣划被执行单位投资开办的企业法人的资金偿还被执行单位债务问题的
简介:摘要: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过程,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对法规制度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而站在实际情况的角度上来看,财产刑属于整体刑罚体系当中至关重要的构成部分,具备着较为显著的灵活性以及惩戒性等多种特征,可以有效实现预防犯罪以及刑罚惩戒等主要目标。然而,站在实际情况的角度上来看,目前的刑罚财产刑在实际执行阶段中存在着一些较为显著的问题,例如,较高的空判率和较差的执行效果,都对实现惩罚效果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文章首先对目前刑罚执行中财产刑罚执行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刑罚执行中财产刑执行的具体优化措施。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把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并列规定于该法典中。比较而言,执行程序是实现法院已确定的私权的程序,不同于确定私权的审判程序,所以强制执行与民事诉讼在性质上毕竟不同,执行标的与诉讼标的也就具有不同的特征。正确地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标的的法律制度,对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执行标的与诉讼标的的差异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的行为。因此,执行程序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规范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的程序。执行的标的,是强制
简介:路上车挤,于是限行;地铁人挤,于是涨价。诸如此类的政策,人们并不陌生。但合在一起考量,有人认为似有“悖论”之虞:这是期待上班族隔一天步行上班一次吗?在法治思维下,治理大城市病需要厘清职责,随意限制公众需求或将治理责任全推给政府,都有失偏颇。拥堵和雾霾不是一天形成的,“我们每个人都在里头是有份的,我们是施害者,我们也是受害者。”战略史、改革史学者雪珥认为。可能,发展的速度快得有些出乎意料,以致政府和百姓都来不及做出周全的安排。我们今天遇到的难题和怀有的抱怨,很像肯尼迪当年对GDP的追问:“在太长时间里,我们太注重物质的积累,而放弃了个人的美德和社会的价值。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现在已经超过8000亿美元,但包括了空气污染和香烟广告,以及为交通事故而奔忙的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