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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 标签: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 代理权 被代理人 法律效力 代理制度
  • 简介:内容摘要: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承担方面,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选择权,使之可选择请求履行或赔偿的救济途径,在适用赔偿救济时,需注意区分无权代理人的主观心态,来确定损害赔偿的对象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以求适用的准确和合理。

  • 标签: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责任 法定特别责任 无过失责任
  • 简介: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民法学'代理'这一范畴中的三个重要法律现象.代理是'代理的完全形式,无权代理是'代理'的缺陷形式,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变异形式.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标签: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第三人 民法 构成要件
  • 简介: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代理权是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的合法根据。在现代社会代理行为已广泛渗入日常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各个方面。无权代理问题也随之日增。本文重点对我国无权代理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作了较深入的研究.较全面的论述了狭义无权代理的界定和特点。无权代理与有关概念之异同以及法人无权代理的构成问题、尤其对我国民商法中缺漏的关于相对人应享有的撤回权和催告权。以及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等重大理论问题作了详细阐述。

  • 标签: 代理权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民法通则》 中国 催告权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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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狭义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请求权的构成要件,除了相对人为善意以及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外,还应当以相对人不行使撤销权为前提。“善意”应当解释为不知且不应知,采用无过失标准。表见代理构成与否不影响善意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请求权的成立。在法效果上,善意相对人可以选择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消极利益赔偿,但应受到被代理人履行能力的限制。

  • 标签: 无权代理 善意 履行债务 消极利益 
  • 简介:代理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原则性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的根据是代理权。若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既构成无权代理。在实际生活中,无权代理经常发生,其情形各不相同。一般而言,无权代理完全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所为的民事行为;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其表现出足以让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前提下所为之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被代理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无权代理人自行承担。表见代理的本质虽是无权代理,但其独特之处在于无权代理人所为之代理,其结果却由“表见”显示的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在我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阅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代理人本身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超越权限进行代理行为,法律上称之为表见代表行为,表见代表在我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阅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本文主要介绍实践中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行为如何辩析的问题。

  • 标签: 民法 代理权 无权代理 民事责任
  • 简介: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迫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这是对狭义无权代理(下文所涉及无权代理仅指狭义)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可见,该类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与此不相一致的规定是经济合同法第7条,该条规定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那么,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状态究竟如何呢?这就涉及到了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制度。一效力待定合同之概念界定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因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而有效的,有因不符合生

  • 标签: 无权代理人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状态 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 无效合同
  • 简介:《合同法》第51条规定并没有将无权处分行为都作为有效的行为对待,   那么善意取得制度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呢,   二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如何   通过以上从法律关系角度的分析

  • 标签: 展望无权 无权处分
  • 简介:无权处分可以说是法学上的精灵,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十分激烈。笔者试从物权变动模式的角度分析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效力,并提出在采用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前提下理解《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观点。

  • 标签: 处分 处分权 处分行为 负担行为 物权变动
  • 简介:《合同法》第51条规定并没有将无权处分行为都作为有效的行为对待,   那么善意取得制度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呢,   二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如何   通过以上从法律关系角度的分析

  • 标签: 无权处分 浅谈无权
  • 简介:<正>《资治通鉴》,刊有唐宣宗二年周墀与韦澳的一段对话。大意是,周墀当了宰相后,对其同僚说,我肩负国家之重任,但能力有限,今后你们怎么帮我呢?有个叫韦澳的回答道:“愿相公无权。”周墀听了很吃惊,不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韦澳解释说,愿你在任免官员和进行赏罚等重大问题时,

  • 标签: 《资治通鉴》 党员干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人民当家作主 唐宣宗 执法人员
  • 简介: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理时,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该责任的性质、内容及范围,现行法均未明确。通说认为,该责任是一种以无过错责任原则、履行利益为特征的特别责任,但从功能论视角分析,兼顾概念逻辑之周延,该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也限于信赖利益。

  • 标签: 无权代理 民事责任 责任性质 赔偿范围
  • 简介:'狭义史学'即历史发展学说,包括历史发展学说(流行的说法叫历史观或者历史哲学)和历史编撰理论(流行的说法叫史学方法或者史学思想),前者包括存在与意识关系论、历史发展主体论、历史发展动力论、历史发展模式论;后者包括历史研究目的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写作论、史才论、史料论,狭义史学以后者为主。

  • 标签: 狭义史学 历史发展学说 历史编撰理论
  • 简介: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是我国立法上首次规定无权处分问题.

  • 标签: 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
  • 简介:几年前,我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保险,同时办理了通过银行账户自动划转保费的手续。每年到期划款,倒也便捷省心,相安无事。

  • 标签: 《无斗争无权利》 中国 当代 杂文 施立
  • 简介:二、无权处分行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分析完了无权处分制度的相关概念后来看一下无权处分行为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新问题.根据以上对合同法第51条的理解,三、无权处分行为和善意取得制度无权处分行为涉及到无处分权人和相对人,无权处分制度在合同法中解决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新问题

  • 标签: 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 略论无权
  • 简介:我们在对传统文化的报道上始终坚持:突破狭义的文化新闻的概念,把时政、社会、地域和文化结合起来,让文化新闻落地。

  • 标签: 文化新闻 概念 狭义 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