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46 个结果
  • 简介:宪法效力主要是指宪法自身的约束力及强制性。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在属地、属事、属时、属人的国家有效强制力。与传统法律效应相对比,宪法效力主要体现出宏观性、政治性、最高性、多元性、稳定性、规制对象的鲜明性等。

  • 标签: 宪法效力 直接效力 间接效力
  • 简介:本文从法的效力角度,首先阐述了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其两者是法理学中间一对重要范畴,将其两者进行比较加深了人们对于法律效力和实效的理解,并由此提出了关于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之间产生的空距或裂缝,并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在一定程度上就两者之间的空距缩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 标签: 法的效力 法的实效 法的运行
  • 简介:从流担保禁令、时效利益预先放弃禁令等五种权利事先放弃的法律解释论出发,可归纳出事前弃权原则上倾向于无效的一般规则。其背后法理逻辑包括:未来权利尚未特定化,处分行为前提欠缺;意思表示容易生瑕疵;被放弃权利涉及人身(信赖)利益;事前弃权容易导致对自由或独立的过分限制;可能违反赋权规范的特定公益目的。将该规则验证性适用于任意解除权、法定解除权、违约金酌减权以及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等权利的事先放弃场合,亦能获得较好的解释力。

  • 标签: 事前弃权 法律行为 效力 私人自治 公共利益
  • 简介:先予仲裁是近两年湛江仲裁委推出的“创新产品”,其申请执行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实践中司法适用尺度不一。通过与一般仲裁比较以对其进行界定,分析先予仲裁中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情况,结合针对该问题的司法实践操作对新出台的最高法批复进行解读。先予仲裁于争议发生之前作出,其本质并非仲裁,其效力不应被认可。

  • 标签: 先予仲裁 仲裁 效力 程序保障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合同效力一直是合同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所在。合同效力分析存在路径上的转换,该种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合同效力分析 路径 转换
  • 简介: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在无权处分情形下形成的合同,由于合同当事人在成立合同时欠缺相应的处分权能,合同是效力待定的,需要被处分物真正的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取得相应的处分权,才会使合同产生有效的结果。随着我国《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颁布,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以欠缺处分权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意味着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本身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法学研究中就存在争议,随着新法条的出现,使得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更需进行研究。本文考量法条之间不同的规定,来解决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 标签: 无权处分 合同 效力
  • 简介: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在网络空间失灵。实害或者影响关联性标准是解决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问题的方案之一。但是,该标准具有形式较模糊、内容不确定、借鉴不充分、根据不明确等缺陷。与此标准相关,我国刑法亦无法原封不动地移植最低联系标准、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领土具体化说、社会关系重心说、效果原则、普遍原则等。我国的网络主权是一项事实性和领土性的物理权力。基于该网络主权观,结果及与行为的关联度模型可能是对我国管辖规定的最优解释。根据此模型,实害结果及其与行为的关系越直接、集中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高;危险结果及其与行为的关系越间接、松散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低。无论如何,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的标准设定应遵循国际法主权原则、刑法体系性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司法技术性原则、国际法标准原则等五项原则。

  • 标签: 网络空间 属地管辖 效果原则 普遍原则 关联性标准
  • 简介:摘要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中企业间资金拆借呈现快速发展之势,然而,频繁的资金借贷活动中,却深藏着许多不确定性,由此带来了不少法律问题,是否违法,该不该取缔,一直困扰着融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其实,本着“推翻制度来迁就现实”的观念,采取合理的程序与相应的措施能使企业间借贷合法化,有效降低借贷交易成本,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 标签: 企业 借贷 合同
  • 简介:立法性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的过程中制定的有关宪法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立法性决定是应对法律缺位达致法律实现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法律实用主义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立法性决定在立法层面和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着名称不统一和效力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在对立法性决定进行效力认定时应该坚持宪法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科学立法原则和民主立法原则。只有通过在立法过程中完善相应的立法技术规范,明确立法性决定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立法性决定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 标签: 立法性决定 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程序 法律效力
  • 简介:摘要电子文件证据效力发挥作用需要不同层面的保障,本文笔者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文件证据的真实、完善技术措施、建立健全认证组织等几个方面来研究对策,希望有利于促进电子文件证据发挥效力工作。

  • 标签: 电子文件 证据效力 对策
  • 简介: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型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型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型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流押条款 担保性所有权 公示方式
  • 简介:在执行法律过程中,由于部分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全面涵盖执法实践的所有问题。随着执法的深入,大量的行政批复出现,弥补了执法的空白,但行政批复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梳理相关规定,厘清行政批复的法律属性、种类,对行政批复法律效力的判断依据进行了探讨,提出在行政批复的制定主体、内容合法合理以及形式上都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并对现行卫生行政批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今后卫生行政批复的适用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 标签: 行政批复 合法 合理 程序
  • 简介: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按不同口径将党规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按照中共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口径界定的党规;第二层次是按照中共党内法规备案口径界定的、第一层次之外的党规;第三层次是“党的规矩”中不具有规范形式的不成文规矩。三个层次的的党规是互不包含关系。按效力等级划分,中共中央制定的“党章”效力等级最高;中共中央制定的其他形式的党规效力居第二位;中共中央各部委制定的“部委党规”,居于效力等级第三位;中国共产党各省市自治区委员会制定的“地方党规”居于效力等级第四位。三个层次、四个效力等级的党规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赖以规范自身的党规体

  • 标签: 党规的概念 党规的范围 效力等级 党规体系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逐渐成熟,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在公司实践中频繁发生。因此,如何通过公司法上的制度安排,既保障股东股权自由转让的权利得以实现,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本质,又不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基础,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研究已经逐渐为我国学界所重视,尤其是公司法修订前后,学者就有限责任公司的瑕疵股权转让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可行性见解,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有所裨益。

  • 标签: 瑕疵股权类型 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瑕疵出资责任
  • 简介:一般来说,与其他视觉艺术不同,雕塑都要转换成不易变形、损坏,利于永久保存的硬质材料才算最终完成。而“写意纸塑”可以直接成型,旨在最大限度地拉近艺术家与作品的距离。其特点在于材料的可塑性使创作直抒胸臆,艺术家能及时、反复修改,更符合创作的本真;纸纤维的亲水性使作品变得有多种可能性;材料便于收集、制作,减轻创作材料成本负担,让很多停留在草图阶段的构想得以实现。这些特性影响了“写意纸塑”的创作时间并使之呈现出新的面貌。

  • 标签: 纸塑 写意 材料语言
  • 简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带一路"倡议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伟大实践和转型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已成为全球性的直接投资主要输入国和输出国,以及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该文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中国双向直接投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进行新的表述和判断,提出发展路径主要分为韬光养晦、主动发展、战略性发展三个阶段,逐渐形成双向直接投资平台型国家,打造"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新格局。

  • 标签: “一带一路” “走出去” 双向直接投资 发展路径 平台型国家
  • 简介:案例2017年8月29日,深圳恒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建公司')与陕西品味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味装饰公司')就恒建公司开发的鼎盛商贸外幕墙施工项目签订《鼎盛商贸外幕墙施工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品味装饰公司负责进行该外幕墙项目施工,合同总价1000余万元,工期两个月,恒建公司以其所有的鼎盛商贸商品房抵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品味装饰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 标签: 合同效力 承包资质 效力认定
  • 简介:大数据侦查已经广泛运用于侦查实践,由此带来的大数据证据效力问题并未得到刑事诉讼证据理论完整、权威的解释。判断大数据证据的效力,首先,要从获取大数据的侦查行为上判断,只有依法定程序实施的大数据侦查行为,才是取得大数据证据的合法途径。其次,要从证据的形式上审查,只有符合法定证据形式要求的大数据才能作为“呈堂证供”,目前只有电子数据和鉴定意见两种大数据证据形式,立法应当赋予其他基于大数据的“衍生证据”以诉讼证据的地位。再次,从证明力上审查,只有符合证据真实性、相关性特征的大数据证据才能作为诉讼证据。不能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和解释的大数据证据不具有证明力,“鉴定或检验”可以成为审查判断大数据证据证明力的主要方式。

  • 标签: 大数据证据 效力 大数据侦查 证据能力 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