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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个结果
  • 简介:摘要在现实生活中,各国一般通过立法机关、普通法院等单一的国家机关来保障宪法实施,并因之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宪法监督模式。这些模式在实现宪法的价值和功能、促进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各自的不足。本文尝试建构一种旨在改进这些缺陷的理想制度形式——复合宪法监督模式。

  • 标签: 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内容监督程序
  • 简介:在欧洲各国中,联邦德国对在职职工教育的历史最为悠久,居于领先的地位。早在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建立以前的1869年,它就制定了关于职业培训的最低法律要求:1919年魏玛共和国开始对职业教育实行立法;1951年西柏林实施《职业教育和青年劳动比例调节法》;1969年正式颁布《职业教育法》;1976年颁布《高等教育法》和各州制定的《国民高等学校

  • 标签: 德国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 实科中学 培训中心 调节法 魏玛共和国
  • 简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对高中生进行宪法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针对高中生实施的宪法教育方案有利于帮助高中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中学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高中生宪法教育的不利因素。针对这样的现状,教师正在积极探索有利于高中宪法教育的方案和措施,提高宪法教育在高中生教育中的地位,鼓励高中生主动学习。把宪法教育的内容落实到实践中,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 标签: 高中生 宪法教育 研究
  • 简介:法院调解制度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不仅有其悠久的历史传统,直至今日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通过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功能解析,探寻法院调解制度发挥的作用途径。

  • 标签: 法院调解 功能 实现途径
  • 简介:摘要宪法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学好宪法学,既掌握了一门法学基础学科,又为学习其他法律做了准备。搞好宪法的教学,要求教师具备多学科的知识,根据本学科和学生学习阶段的特点进行教学。宪法学本身比较枯燥,因此教学要处理好传授宪法知识和培养宪法理念、教和学、课堂教学和社会教学的关系,而且要针对传统宪法学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教学方法改革的尝试。

  • 标签: 宪法案例兴趣
  • 简介:在立法措辞层面,宪法规定权利的方式有防范式和赋予式两种,这两种模式都能够起到保障宪法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功用,因而无优劣之分。具体到宪法权利的列举层面,宪法权利规定模式有单纯列举式、列举加概括式以及指引式三种。因为列举加概括式不仅能克服单纯列举式的局限,又能保障宪法的权威,所以在这三种规定模式中更优。但是对于列举加概括式下未列举权利的保护,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只有当其达到与具体列举权利程度相当时,此种未列举权利才能得到宪法保护,以避免权利泛化情况的发生,从而实现宪法权威的保障与公众权利有效保护的共赢。

  • 标签: 宪法权利 规定模式 未列举权利
  • 简介:文章就紧急状态下宪法效力和公民权力之关系展开探讨,归纳了世界上关于紧急状态规定之一般内容,并由此就我国第四次修宪中有关紧急状态的修正案作了探讨,分析了紧急状态入宪的积极意义,就其不足作了剖析。

  • 标签: 紧急状态 法治 戒严
  • 简介:1996年5月9日,联邦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公布了《文化部长联席会议(KMK)就职业学校的框架教学计划的制定指南暨其与职业培训条例的协调》的决议,(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首次出现以学习领域为基本原则来组织与职业相关的教学内容。

  • 标签: 联邦德国 职业教育 教学改革 教学计划 教学原则
  • 简介: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宪法对人权的保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保障,控制国家权力;二是微观保障,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历史地看,宏观上,人权观念的变化促使了宪法观念从限制国家权力到作为共同体的根本价值的变化.微观上,人权促使了基本权利的增长.这两方面的变化体现了人权保障的新跨越.我国宪法和现代宪法观念有暗合之处,但不能等同.这是对我国人权保障条款的认识的平台.

  • 标签: 宪法 人权保障机制 “人权保障条款” 国家权力 基本权利 社会权
  • 简介:笔者有幸于2004年10月-12月期间,在曼海姆国际教育学院(InternationalesInstitutfürBerufsbildungMannheim.简称IFB)参加了为期2个月的德国职业培训学习。IFB是一所专门从事汽车职业培训的学校,16名专职教师均是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再加上德国人特有的严谨有序的作风,整个培训期间都给笔者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 标签: 联邦德国 双元制 职业教育 教育模式 师资培训
  • 简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也体现着社会主义的特色,在公民权利保护上具有现实性、权利义务对等性、广泛性等特点。虽然宪法确立了对各项权利的广泛保护,但现实中的一些重要权利并未纳入宪法保护范围,传统的罢工权、迁徙自由和新型的环境权、发展权等需要宪法给予保护。宪法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完善已有权利的保障,确立新型权利的宪法保护。

  • 标签: 宪法权利 保护特色 保护不足 完善
  • 简介:确认和保障农民工劳动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本文对直接援引宪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的必要性进行探析,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的宪法保护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善农民工劳动权受侵害的现状,为社会和谐创造社会基础。

  • 标签: 和谐社会 农民工劳动权 宪法保护
  • 简介:在承认行政法与宪法的密切关联这一前提下,行政处罚法所设定的公民权利有知情权.陈述权和抗辩权,听政权、提起诉讼权,要求行政赔偿权等,这些权利都可以找到其宪法依据,并且是宪法所规定或体现的基本权利,折射出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 标签: 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处罚法 公民权利
  • 简介:对冤错案件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刑事申诉作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材料来源,为权利人提请救济冤错案件提供了重要途径。但由于实践中申诉审查主体不中立、审查程序缺乏监督以及审查标准高,导致申诉案件难以进入再审程序,申诉制度被虚置。为保障申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引入异地审查模式,实行立案登记制,审查公开进行,保障律师的参与,降低再审启动标准。

  • 标签: 人民法院 申诉审查 审查主体 审查程序 审查标准
  • 简介:集资诈骗罪符合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普通诈骗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同时,客观方面又具有非法集资的特征,势必导致一般认定普通诈骗犯罪的推定方法不适用的问题。为此应当做到:一是严格坚持证据客观主义,把握证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二是坚持入罪客观主义,改变机械适用结果为先,而转为行为优先;三是规范程序适用这类司法推定主观的非法占有。

  • 标签: 集资诈骗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推定 刑法规制
  • 简介:绑架罪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其典型是行为人无故非法绑架无辜人质,以杀伤人质相要挟向其家属或相关人勒索钱财或达到其他目的。对于某些事出有因、被害人确有过错的绑架行为不宜定绑架罪。《刑法》第238条第3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秉持了上述理念,司法实践中应积极适用。但该解释中“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范围太窄,行为人为索取单方面主张的合理债权而绑架他人的,也不应定绑架罪。

  • 标签: 被害人过错 绑架 非法拘禁 罪刑均衡
  • 简介:江苏省法院系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大量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的书记员。书记员是高职法律专业学生重要的就业岗位。高职法律人才培养存在困境,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理念创新要求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要服务地方司法改革的需求,坚持校政合作育人,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提升职业技能。制度创新包括凝练书记员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创新和培养内容创新。培养内容创新包括:法律素养和技能双达标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创新;课程内容和书记员岗位职业标准无缝对接的课程内容创新;教学过程与司法实践过程对接的教学组织创新和引进法院评价机制的考核机制创新。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校政合作共育书记员专业人才以助力江苏司法改革。

  • 标签: 高职法律 人才培养 创新 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