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关于自然资源权籍的调查、确权以及登记之间关系的理解各有不同,笔者从已经掌握的权籍调查结果为研究起点,旨在剖析权籍调查对于自然资源确权以及自然资源权属登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尝试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期对自然资源登记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具有正确且清晰的认识。
简介:人口、资源、环境一直以来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话题。其中,资源与能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一、自然资源1.概念人类直接从自然环境中获取,并用于生产、生活的物质和能量。在协调人类社会和地理环境的关系中起核心作用。2.分类分为可再生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与非可再生资源(矿产资源)。3.能源资源为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动力的自然资源。分为常规能源(煤、石油、天然气、水能、生物能等)和新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核能、风能、潮汐能等)。二、世界的自然资源及其分布1.土地资源类型——耕地、林地、草地、建筑用地等。分布——耕地分布在温带湿润平原地区;林地分布在热带和亚寒带地区;草原分布在热带、温带半干旱地区。2.生物资源森林(两大林带)——热带雨林、季雨林:亚马孙平原、刚果盆地与几内亚湾沿岸及东南亚;亚寒带针叶林:亚欧大陆北部、北美大陆北部。草原——温带草原:亚欧大陆与北美大陆中部;热带草原: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高山草甸、河漫滩草甸。3.水资源(径流总量由大到小)大洲:亚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国家: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印度尼西亚...
简介:自然资源具有主体上的全民性和客体上的公共性特点,在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中引入公众参与具有正当性。听证作为公众参与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承载着民主功能以及行政决定合法化、科学化的任务。充分发挥听证功效,能够促使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实践中,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中的听证制度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究其原因,在于行政权封闭行使的惯性使然,公众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以及现有听证制度存在着先天不足。因此,行政机关需要植入行政民主理念,制定有关激励措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听证,完善听证程序,明确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中听证的适用范围,并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在资源出让领域的应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