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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江苏省淮安市14名农民,为赚取高额利润,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回收、拆解、炼制废旧铅蓄电池,涉案金额超亿元,非法牟利1000多万元,由其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治理成本需要2000万元。全封闭的厂房33岁的陈华是准安人,初中毕业后到无锡做了几年修理工。2010年,陈华经朋友介绍到山东做起收购废旧塑料生意。之后,他得知收购废旧铅蓄电池生意很赚钱,便想着回老家创业,做回收铅蓄电池生意。

  • 标签: 生产线 产值 铅蓄电池 涉案金额 治理成本 生态损害
  • 简介:1案例1.1简要案情2014年4月16日0时50分,在北京市某区某路某桥上,一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将行人肖某撞倒,造成肖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逃逸。2014年4月25日,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肇事嫌疑车(冀BX01XX、冀BXX1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委托本局对该车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1.2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系T形路口,沥青铺装路面。路口北侧道路中心设有中心黄色实线,上下行各设有三条机动车道、一条非机动车道。在中心线东侧道路上有一男性尸体,尸体下留有血迹,尸体以北路面上留有两条制动印痕(图1-2)。

  • 标签: 行人衣物 轮胎印痕 肇事逃逸 车辆认定
  • 简介:1案例1.1简要案情2015年04月05日15时许,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以下称甲车)沿南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太某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以下称乙车)发生交通事故。办案单位调取了交通事故现场事发时监控视频和甲车事发前通过现场西侧某小区前监控视频,受监控角度和范围限制,现场事发时监控视频记录了甲乙两车碰撞过程及路口信号灯状况,甲车碰撞前通过停车线过程不在监控范围.

  • 标签: 监控视频 车辆行驶速度 现场实验测量 交通信号灯状态
  • 简介:繁华的街道上车流穿梭,人来人往。一辆消防车行驶在拥挤的道路上,突然,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名骑车过马路的少年倒在了车轮下。街上的人们纷纷跑了过去,发现孩子倒在地上,鲜血直流,已经不省人事。路人纷纷帮忙,打了120急救电话,协助将孩子送往医院。当一切刚刚归于平静后,人们又窃窃私语起来,因为,这辆肇事车是消防车。于是有人说,听说消防车在执行公务时,撞了人也是白撞,这个孩子太倒霉了。

  • 标签: 消防车辆 肇事 违规 特权 执行公务 孩子
  • 简介:我国现行制度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识别标准方面存在参诉根据不明确、类型划分不合理以及程序保晖缺失等问题.导致实践中滥列、漏列等地方保护主义乱象。有必要针对现行制度与实践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应通过准确把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在复杂诉讼形态中的合理定位,对其参诉根据中“案件处理结果”、“法律上利害关系”等概念加以明晰,并明确与其他多数主体形态间的界限,进而寻求现行制度下“判决承担民事责任”之被告型第三人的合理化矫正途径。

  • 标签: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辅助参加 复杂诉讼形态 程序保障
  • 简介:基本案情:被告鲍某系海安人,在南通某纺织公司任驾驶员,平时除负责开车外,还兼生产管理之职。2016年7月7日22时左右,鲍某在公司曾明确要求其周末回家不得开单位车辆的情况下,仍偷偷将单位一辆面包车开回海安老家。

  • 标签: 单位 承担责任 车辆 肇事 员工 生产管理
  • 简介:规章制度是企业日常管理和劳动关系解除的重要依据,被视为企业的“宪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时吸收了《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成果,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公示方面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但考察的重点落在制定程序及内容合法性上,对制度的合理性方面没有涉及.合理性的审查关系到实质正义、实质公正、裁判公正的问题.当下在学理和实务中对合理性审查权力配置、法院是否有权对合理性进行审查、如何审查,审查的原则和标准问题尚未达成共识.文章旨在关注合理性问题,且在关注合法性时务必考虑合理性问题,以求实质正义的实现.

  • 标签: 备案制 合理性审查 司法审查 比例原则
  • 简介:标准制定组织的许可政策是一种自律性的规范。标准制定组织通过许可政策调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标准必要专利从事'专利劫持'行为。然而,许可政策在实践中既无法促使许可双方通过谈判达成符合FRAND原则的许可费,也无法在司法审判中为法院确定FRAND许可费标准提供实质性的指导。究其原因,在于许可政策内容过于宽泛,对专利权人约束力不强,将标准制定组织本身排除在许可政策实施之外,未全面禁止专利权人寻求禁令。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具体而言,标准制定组织许可政策关于FRAND许可费的规定方面应当尽可能地具体,提高确定FRAND许可费方法的操作性,强化许可政策对其成员的约束性,发挥标准制定组织在实施许可政策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全面禁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寻求禁令救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许可政策应有的价值,更好实现标准必要专利的自律性监管。

  • 标签: 标准制定组织 许可政策 FRAND 专利劫持 禁令
  • 简介:《刑法》分则规定的涉枪犯罪大多是戴着“空白刑法”的面具,通过“枪支管理规定”的形式来规定枪支的入刑标准。“枪支管理规定”包括位阶不同、标准不一的《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规定,而该入刑标准的高低关系到限制公民权利的程度大小,所以其是否合法与正当是需要接受合宪性审查的。从形式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从实质上看,该入刑标准违反比例原则,所以枪支入刑标准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为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法治统一,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或合宪性解释两条路径进行合宪性矫正:一是将《刑法》第128条所属完全空白刑法修改为部分空白刑法;二是通过对涉枪犯罪的刑法条文作出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合宪性解释,解决司法过罪问题。

  • 标签: 非法持有枪支罪 入刑标准 法律保留原则 比例原则 合宪性审查
  • 简介: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尤其是直接侵权的认定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热点。部分学者推崇"实质呈现标准",认为深层链接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然而深层链接设链者仅提供作品的链接,并未向公众提供作品,这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原意不符,同时该标准所意图保护的利益与著作权法中的专有权权益并不等同,这也与著作权立法模式相悖。

  • 标签: 实质呈现标准 直接侵权 技术措施
  • 简介:在司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国家赔偿等因素的影响下,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逮捕证明标准的把握仍然以“诉得出、判得了”为潜在准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证明标准并无操作规则意义。鉴于逮捕涉及公民重大宪法性权利,我国逮捕条件中对事实要件的较高证明标准不易改变。合理借鉴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规则,按照逮捕的三要件将待证事实分为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构建分层次的逮捕证明标准:事实要件作为前提,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刑罚要件作为基础,达到“清晰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社会危险性要件作为核心,达到内心确认的“有很大可能”、“优势证据”的标准.使逮捕措施回归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刑事程序法秩序的本质定位。

  • 标签: 分层次 审查逮捕 证明标准
  • 简介: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决定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进入挂牌倒计时。为何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如何回应互联网时代社会司法需求?北京互联网法院如何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本期特别策划聚焦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设,本刊编辑部就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建工作专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

  • 标签: 互联网时代 法院建设 北京市 法治化 纪实 轨道
  • 简介: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功能汽车”逐渐进化为“智能汽车”,智能汽车将可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先普及的人工智能产品.智能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在提高驾驶安全性和运输便利性的同时,其危险性也不可避免.当智能汽车在自动驾驶中造成重大损害时,以人类行为为中心的传统刑法及刑事责任规则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中暴露出局限性,应当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难以明确.作为对人工智能产品刑法规制的应对,一方面,刑法应当区别于传统汽车相关操作主体,对其规定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过失责任认定规则;另一方面,刑法要立足于智能汽车的人工智能特征,对自动驾驶造成的损害不能直接归因于人类行为时的刑事责任承担与分配予以明确.

  • 标签: 智能汽车 自动驾驶 交通肇事 刑事责任
  • 简介:持“多种行为类型说”及“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实行行为。其中,持“多种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存在生产行为、销售行为及生产并销售行为3种具体的实行行为类型;而持“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则认为,该罪只有一种实行行为类型,该行为由生产行为要素与销售行为要素复合而成。持上述两种学说的学者对该罪实行行为的认知与归纳皆源于对该罪罪状的误读,不能合理地解决司法难题并带来理论纷扰。持销售伪劣产品“单一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的罪状部分仅描述了销售伪劣产品一种实行行为类型。此说既是符合规范现状的学说,也是解决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理论解说混乱及司法适用困惑的妥当学说。

  • 标签: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实行行为 多种行为类型 复合行为类型 单一行为类型
  • 简介:阶段性担保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比较常见,通过办理买房人所购房屋预告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因其阶段性特征,预告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的衔接非常重要。金融机构怠于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等于无限延长房地产企业的保证期间,有违担保法的精神,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 标签: 房地产企业 合同纠纷案 招商银行 公司 有限 大连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大数据是治理能力现代的一种技术途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研究大数据内涵及价值,立足法院信息建设和发展状况,创新审判管理,探索数据驱动审判决策,带动法院审判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在深入剖析大数据内涵和价值基础上,以法院信息建设和审判管理为研究对象,使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内法院信息建设和审判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基于大数据时代要求,对信息建设和审判管理的关系及转型升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法院信息建设与审判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审判管理 大数据 法院审判 治理能力 历史意义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私家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在交通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一方责任情形下的车主过错责任.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进行了分析.

  • 标签: 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 车主 过错责任
  • 简介:添加回收、过期、霉变等非食品原料,需根据添加对象是否有毒、有害,选择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滥用食品添加剂,因添加的不是非食品原料,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所生产的食品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根据所生产食品的属性选择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明知的不构罪,明知的应结合所生产食品的属性,选择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标签: 食品 非法添加 食品添加剂 刑事责任
  • 简介:对于唆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的行为该如何具体处理,存在不同方案.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在定罪和量刑上存在疑问;而按照间接正犯定罪的同时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后段从重处罚,同样有一些疑问难以解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应该坚持实质客观说中的支配理论,据此,应该以被唆使者是否具有对相应行为的规范意识为标准,作为成立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分标准.同时,在对规范意识的存在与否存在疑问时,则应该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以间接正犯处理.建立在不法与责任相区分基础上的阶层式体系为限制从属性说提供了前提.实务中,虽然被唆使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即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的立场强势而顽固,但也已经逐渐出现接受阶层式体系的判决,值得肯定和推动.

  • 标签: 间接正犯 教唆犯 支配性 规范意识 阶层体系
  • 简介:贝汇丰案生效判决认为认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间段内行人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以某个时间点行人的某个特定动作为标准,不仅发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的规范内涵,也极大地影响了现实中机动车和行人在斑马线上相遇时的处理模式。根据'正在通过'的文义解释、对'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行为形态及其法律效果分析,还可以补充以下三条适用规则: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义务的履行具有主动性,机动车的主动让行义务应当采取严格标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过程中,可以示意机动车先行通过,但'示意'需要具有明显的外观且仅具有相对性。此外,该案判决也引发了'人行横道'的范围、机动车让行义务的细化等一系列值得深思的法律适用问题。

  • 标签: 道路通行权 正在通过 人行横道 机动车 礼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