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国家经贸委透露,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我国正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目的是进一步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一是有利于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商业秘密的开发、应用和流转、发挥商业应有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方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特别具有刮于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遏制和制裁违背信义的泄密行为.以及巧取豪夺的窃密行为。正在起草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法》(送审稿)共57A章39条,内容包括商业秘密的实质条件,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权益、
简介:被告宗乙将原告宗甲建筑用钢模板、竹架板等建筑物资拉回家中使用,宗甲追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宗乙返还财物。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建筑物资。判决生效后,宗乙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但宗甲为使宗乙多承担逾期返还的租赁费和因租赁场地存放建筑物资的管理费用,拒不接受宗乙的履行义务。经村委会调解无效,宗乙又到公证处申请提存,因提存费用过高未果。为避免扩大损失,宗乙到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该案是一起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定义务不能时,主动申请法院立案执行的特殊案例,涉及到如何认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履行的行为的性质、人民法院该不该立案受理,受理后如何进行实务操作,以及由本案引发的相关问题等,下面笔者就上述问题略述一管之见。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履行的行为的法律性质 权利是法律对法律主体可以自主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是取得和享有特定权益的法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使权利人自主决定作出一定行为,又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本案中,宗甲是宗乙借用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是经法院判决确认的胜诉人,是有权申请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这是权利人所享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相对特定权。但是...
简介:<正>无论在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法律体系中,理论上大都认为票据法属于商法范畴。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分野在今天远不如在18、19世纪那么显著,但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不同仍不能被忽略。如果民法追求的目标是“自由、平等、博爱”,那么,商法追求的则应当是“自由、平等、营利”。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区别,商法上的权利与民法上的权利无论在取得、转让、消灭以及法律保护的措施等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在我国近几十年的法律实践中,票据法相对于其他商事法来讲,是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的一部法律;相对于民法来讲,人们更容易接受民法传播的法律意识。在处理票据纠纷时,很容易将民法的观念强加在票据法上,审判结果难免偏颇。本文试图把票据权利义务的基本理念、票
简介:【摘要】票据丢失后,失票人和正当持票人之间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失票人不能对抗后手正当持票人,“票据权利”应当由正当持票人行使。
简介:一、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是维护财经秩序反腐倡廉的需要财政票据作为一种结算工具,通过对它的使用可以改变经济主体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进行经济主体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和再调整。同时,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相比又有其特殊性,除非经营性统一收据用于单位间往来资金的结算外,其他都是具有征收性质的票据,如政府性基金票据、财政收费收据和罚没收据等,所收取的资金都是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部门,管理权归财政。所有这些收入都应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通过现行的财政非税收入管理方式,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直接进入同级财政专户。但是,由于现行的票据管理方式对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实行银行代收管理的约束力不够,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