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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当事人的意思起决定性作用。登记机构形式上审查登记申请材料,不能确保物权变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物权登记错误,本质上属于民事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先民后行""先行后民"和"一并审理"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随着社会的转型,国家权力要进行再分配,立法权引导改革,行政权退出不该管、管不好的领域,司法权更多地参与国家治理。《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物权法的程序法,应当明确规定登记同意原则。因登记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物权登记错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应当秉承私法救济的理念。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当作为排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第五种事由,将有限的行政诉讼资源用在真正解决行政争议上。

  • 标签: 物权登记 民行交叉 更正登记请求权 不动产登记条例 登记同意原则
  • 简介:本论文在第15届马来西亚法学会议和澳大利亚财产法教师会议上第一次提交,后发表在2011年第19期《澳大利亚财产法期刊》上。本文通过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土地欺诈案例的考察,论证了有关直接的绝对拥有权的概念相较于延后的绝对拥有权会导致更多的欺诈的假设是过于简单的。与之相反,这篇论文主张,土地交易实践中交易文书的签署见证、获得所有权替代文书的程序以及鉴定程序等很多方面在防止欺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托伦斯 土地欺诈 直接的绝对拥有权 延后的绝对拥有权
  • 简介: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中的"持卡人"不仅包括信用申领人,也包括实际使用信用的人。在信用申领人将信用交付他人使用的过程中,信用申领人和使用人往往能构成利益共同体,其在恶意透支上,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应将信用申领人和信用实际使用人都认定为"持卡人"。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 申领人 使用人
  • 简介:联邦究竟享有怎样的权力?1789年美国联邦宪法在联邦与州之间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权力界分?这一深远与根本的问题几乎从来不曾脱离人们的视线。1819年在麦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对于宪法应为扩张解释、联邦政府权力范围以及联邦享有相对于各州的优先地位等问题的判决,便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论述之一。

  • 标签: 马里兰州 宪政体制 美国 洛克 联邦宪法 权力范围
  • 简介:西酮是一种从名为"Khat"植物(又称为Cathaedulis)中提取的生物碱,其结构式如图1所示,1928年首次由麻黄碱氧化合成得到甲西酮[1]。我国2007年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甲西酮列为I类精神药品。其为潜在的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剂和多巴胺再吸收抑制剂,长期高剂量使用可能导致急性神经紊乱,具有成瘾性。

  • 标签: 甲卡西酮 物证提取 气质联用
  • 简介:物权变动的"权源"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定的非法律行为,而非不动产登记的确认。从民事诉讼程序看,法律对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规定是一种证明责任或举证负担规范。《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2条是指登记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一致,"真实权利人"应当是"真实物权人",只有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事实,其确认物权的请求才能够得到支持。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权属确认 登记簿推定力 举证负担规范
  • 简介: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船舶的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船舶融资租赁的诸多法律风险。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对建立和完善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现行制度在登记门槛、登记种类和登记系统三个方面存在法律问题,分析上海自贸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改革试点,有必要复制推广其中"松绑船舶登记门槛"、"区分光船租赁登记和船舶融资登记"以及"由船舶登记主管机关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统一登记主体"等有益经验。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船舶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登记 光船租赁登记
  • 简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适格的申请主体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关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未明确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人是否属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格申请主体,加之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缺少了登记制度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人属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适格申请主体,这是因为《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则并未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非讼程序的适用中允许有实体争议的存在、能够获得比较法上的支持。

  • 标签: 担保物权 动产抵押权 登记 申请主体 适格
  • 简介:台湾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市县地政机关,隶属所谓"内政部"。澳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是物业登记局,隶属法务局。法务局还设立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民事登记局和公证署等。香港早期不动产登记机构是田土注册处,与公司登记所、商标登记所、信托管理处和婚姻登记处等合并,称为登记总署。香港现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土地注册处,以自负盈亏的模式经营。大陆借鉴台湾经验,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设置不动产登记局,只是过渡性的方案。未来应借鉴澳门法务局和香港登记总署经验,将不动产登记机构、商事登记机构和婚姻登记机构等统一设置。适时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商事登记法和民事登记法等,成立民商事登记局。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提高社会中介机构在民商事登记中的作用。

  • 标签: 不动产登记条例 不动产登记法 不动产登记局 民商事登记局
  • 简介:当今,信用给人们生活消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其特有的功能,使信用诈骗成为我国最常见的金融犯罪,且呈爆发武增长的态势,而其中90%的案件又属于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中,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尤为重要,有时甚至成为构罪与否的界点,究竟以本金计算还是包括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因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明确,司法实践尚存在争议,笔者结合具体案例,试予分析。

  • 标签: 恶意透支 犯罪数额 利息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并确定了"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限制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两次催收的认定、三个月的宽限期计算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本文试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恶意透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两次催收 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 简介: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的言说背后,潜藏着一个实用主义的世界,一个经验的、多元的、人本的和向前看的世界。基于此,多佐的法律世界不再需要"自然法",而要求"忠实于群体和社会"的法官多样化地利用法院锅炉中的"化合物",决定法律生长的路径和方向。多佐的法律世界深刻而富有启发性地影响了他的审判以及实用主义的审判。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对规则的尊重与对手段、后果的反思平衡,中国司法得实用主义审判之"形"而失其"神",如何追本溯源、实现真的实用主义由此成为实用主义法哲学对中国司法的意义所在。

  • 标签: 卡多佐 实用主义哲学 实用主义审判
  • 简介:自“革命”以降的民主政治实践,既要绝对保证“党的领导”不动摇,又要以群众自愿跟从的“民主”方式来保有“领导权”,最为可行的策略就是诉诸理斯玛式的政治权威。然而,当理斯玛权威经历复杂的“祛魅”之后,那种意识形态化的信仰机制愈发难以为继。对此,执政党的理性选择是调用国家政治机器的法理型资源,以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来建构社会信任。但是,政治支配的合法性基础必须在“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权力交往结构中合理预设来自法律的“忠诚反对”,将政治权力交往内化为法律沟通的理性结构。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司法也面临着权威机制转型与信任机制重构的艰巨挑战。

  • 标签: 党管司法 政法体制 政治官僚制 司法改革 法律信任
  • 简介:司法过程对许多法官来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美国大法官多佐通过《司法过程的性质》对其进行了生动的阐述,司法过程中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有可能进一步造法,但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随着进一步造法,开始一种找到律条的一种崭新程序。

  • 标签: 司法 遵循先例 法官造法 中庸
  • 简介:随着信用发卡量和信贷额的激增,透支未还金额不断上升,金融风险持续扩大,随着信用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出现大量涉嫌信用犯罪的情形。然而实务中对信用纠纷刑民交叉的处理缺乏明确有效的操作规范,处置尺度难以准确把握,未能有效管控信用市场的金融风险。本文谨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受理的超7万件信用民事案件为数据采集蓝本,对其中涉及恶意透支等刑民交叉问题的现状进行实证规整,对相关现象成因及处理方式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在保证信用市场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刑罚不枉不纵的震慑力,从长远上降低信用行业乃至银行业的系统风险。

  • 标签: 信用卡诈骗 刑民交叉 恶意透支 催收
  • 简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产生后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种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本文试从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和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分析入手,把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行为定性为以观念表示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从可诉行政行为的结果标准和必要性标准上得出这种登记行为的不可诉性,业主委员会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标签: 南阳市 幸福小区业主委员会 房产管理局 违法登记案 结果标准 必要性标准
  • 简介:<正>异议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措施,通过暂时阻断不动产登记物权的公信力、排除第三人善意取得,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另外,《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

  • 标签: 异议登记 不动产登记 更正登记 权利人 损害赔偿 善意取得
  • 简介:预告登记做一个保护手段,因为其性质问题一直不被德国主流学说承认为物权,但是其在实际操作中一直被当成一种物权来操作。在破产程序中它如何保护购买方的请求权,以德国法为参照结合我国情况作出分析。

  • 标签: 预告登记 债权请求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移转 破产程序
  • 简介: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在立法和学理上有很大的争议。本文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指出,从不动产登记程序这种实践操作机制入手,就会发现,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机理的理论研究,是更有意义的智识活动,因为不动产登记程序决定了不动产物权的实体法律效果,整合了不动产物权变动实体法律规则,我国不动产物权交易实践也亟需完善合理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制度。

  • 标签: 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实用主义 决定性 整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