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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文章立足于经济法和软法的基本原理,考察经济软法的研究背景,在分析经济法与软法的基本关系的基础上,考察经济法领域软法的渊源,深入研究软法在经济法中的治理机制,分析经济软法的产生、运行和实现等各环节,并明确经济软法的发展对拓展经济法的发展内涵、体现法治的社会规则自治有着重要意义。

  • 标签: 经济软法 治理机制 法治
  • 简介:<正>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确立,给我们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事实使我们注意到,在经济起飞和观念更新的同时,我国的犯罪领域也呈现出新情势。这促使我们进行新思考。在此,我拟就犯罪根源、犯罪主类、犯罪主体以及犯罪的具体情况等谈谈我国的商品经济与犯罪的问题。

  • 标签: 一般商品经济 严重经济犯罪 观念更新 商品生产经营者 有计划商品经济 消极因素
  • 简介:一、对当前经济法特征研究状况的反思自从开展对经济法的研究以来,法学界关于经济法特征的提法达30余种。①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着眼于处理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用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作为经济法的特征。如有的教材认为,经济法的特征就是经济法与...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法理论 民商法 回应性 社会经济 法律部门
  • 简介: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坐在一起,有人提问:5名海盗抢得100枚钻石,每一枚钻石都价值连城。海盗们为瓜分钻石发生了矛盾。经过反复争吵,最后达成协议:以抽签方式决定一个制定并执行规则的人,但规则至少有3人同意才能执行,否则,就把制定规则的人杀掉。如果你是制定规则的人,你会怎样获得至少两人的支持呢?

  • 标签: 法学 经济学 法治目的 法治经济
  • 简介:一、引言在过去十年里,德国经济犯罪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诸如德意志银行前任首席执行官阿克曼(Ackermann)被诉侵吞财产一案——所谓的“曼内斯曼(Mannes.mann)诉讼案”——或者“西门子集团腐败案”等重大案件,已经很清晰地反映了经济领域中的非法行为。这些案件使得经济刑法重新获得关注,而此前,

  • 标签: 经济刑法 德国 现状 重大案件 西门子集团 首席执行官
  • 简介:20世纪已经成为历史,在崭新的21世纪,许多重大课题亟待解决,知识经济的兴起和迅猛发展即是其中之一.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难得的历史机遇,更是严峻的时代挑战,对此,我国提出科教兴国的应对之策.此外,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还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 标签: 识经济 法治定位 权利本位 法律法规 全球化意识 制定法
  • 简介:2002年5月9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RichardBoucher宣布,依据2000年《伊朗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包括8家中国公司/个人在内的12家公司/个人由于‘向伊朗出售与武器有关的货物’,将被实施为期2年的经济制载。两个月之后,即2002

  • 标签: 美国 经济制裁措施 被制裁公司 国际贸易 中国
  • 简介:我国经济法责任研究力图突破传统的"三大责任"、"四大责任"等分类方法的研究进路,在有助于我们认识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和程序理性的同时,也存在法理学支撑匮乏的不足。合理化的经济法责任研究路径应建立在承认和肯定经济法责任对传统法律责任形式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探寻经济法所特有的或为经济法所重视的责任形态,凸显其对传统法律责任理论的突破和创新,同时在经济法国际化发展趋势下,关注经济法责任的国际冲突与协调,方能在理论上和在经济诉讼实践中获得普遍认可。

  • 标签: 经济法责任 独立性 法理学 国际化
  • 简介:新古典经济学侧重的是私人领域,探究的是既定社会制度下的个体行为,它通过供求关系的分析来剖析现状产生的原因,不但具有强烈的建构性,而且也表现出为现状辩护的特点;相反,法律制度则属于公共领域的课题,它所规定的是人们的应得权利,要体现社会正义和人本关怀,从而本质上应该是演化的和关怀弱者利益的。正因如此,法律制度不应只是体现力量的较量和博弈,对它的分析也不能仅仅用基于供求的收益—成本范式,而是要遵循从本质到现象的分析路线;特别是,由于我国社会制度和市场机制依旧很不健全,还不存在私利和公益自然和谐一致的制度基础,

  • 标签: 法经济学 经济分析法学 公共领域 社会制度
  • 简介:渎职犯罪的多个罪名中“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法律责任的认定,因此经济损失的认定成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应用《立案标准》、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予以先期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实务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梳理,以期助益于工作。

  • 标签: 渎职犯罪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认定
  • 简介:法典是部门法体系化的最高形式。经济法的体系化有利于厘清市场与政府各自的边界,为不同主体分别提供权利、义务和权力清单。现阶段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缺乏、概念化不足、基本理论的欠缺和法典的自闭性缺陷决定了经济法尚不具备法典化的条件,但应当积极促进自身体系的优化升级,以子部门法典化为路径推进法典化进程。以国家为中心经济法体系具有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决定了经济法应当以市场主体行为为依据进行内部体系建构。重构后的经济法由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资源环境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等子部门法典构成。

  • 标签: 法典化 经济法体系 部门法
  • 简介:目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费时费力的教学效果使得改革势在必行.如何使大学英语教学顺应时代潮流是提高大学生英语应用水平的关键.本文拟从'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切入,围绕良好的学习环境,明确的学习需求,积极的学习主体及互动的学习过程展开讨论,探索实现大学英语教学效率的途径.

  • 标签: 大学英语 英语教学 教学效果 教学理念 学习环境
  • 简介: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出发,进一步加强研究,充实和明确法律监督能力的内涵,提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把法律监督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标签: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 能力建设 业务工作 充实 职责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目的为了促进庭审实质化,通过庭审程序,做出经得起考验的审判结果,从而实现法律的实体正义。此项改革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近期面临的重大任务。本文通过分析公诉部门如何正确理解改革精髓,以改革为提高司法能力,强化检察监督的切入点,探索基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积极适应改革的路径。

  • 标签: 审判 实质化 公平正义
  • 简介:1997年4月12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省委洪山礼堂第九号会议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各部办委厅局主要负责人济济一堂。今天,湖北省省委常委中。心学习组在这里举行湖北省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我国著名刑法学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教授讲授《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在主持人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刘荣礼宣布讲座开始后,马克昌教授开始了他妙语连珠的报告。71岁的马克昌教授是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他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几十年,多次参加我国这次《刑法》的修订讨论,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结合法理知识阐述了我国刑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修改的指导

  • 标签: 新刑法 刑法修改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修订刑法 湖北省 法学教学
  • 简介:虽然法律史学界已经在古代是否存在地方立法这一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关于古代地方立法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是目前的研究尚不够深入细致,没有进一步挖掘古代地方立法的背后蕴含的经济、文化、社会因素。清代的地方立法数量众多,立法技术成熟完善。笔者将选取清代地方制定颁布的禁毁戏剧法律为研究对象,尝试揭示清代地方立法的特点,并深入分析文化意蕴。

  • 标签: 地方立法 人存政举 法律多元 清代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是改变我国目前诸多司法困境的一剂良方,这一改革将对中国的司法体制产生深远的影响,检察机关在这一改革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其中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变革是检察机关改革的重要内容。

  • 标签: 职务犯罪 侦查工作 变革 审判 诉讼制度改革 检察机关
  • 简介:<正>巴伦·拉斐尔·加罗法洛(BaronraffaeleGarofalo,1852—1934)是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龙勃罗梭、菲利一起被尊称为"犯罪学三圣"(holythreeofcriminology)。虽然大多数犯罪学家都肯定加罗法洛在实证主义犯罪学中的地位,把他看成是这个学派的第三位重要代表人物,但是对其犯罪学思想的研究并不能令人满意。较之龙勃罗梭与菲利,后人对加罗法洛明显缺乏关注,这恰如学者所指出的:"在犯罪学

  • 标签: 加罗法洛 法定犯 行为人刑法 龙勃罗梭 古典学派 犯罪学家
  • 简介:互联网是反腐防腐的战场,许多向腐败宣战的外国政府已经将互联网技术作为反腐防腐"工具箱"中的重要成员。政府网站反腐防腐的功能设计与开发对反腐防腐有着重要意义。上海政府网站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反腐防腐功能,但仍存在门户网站反腐防腐功能不突出、反腐机构网站建设力度不够、政务公开意识不彻底、网站影响力不大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应尽快采取整合门户网站反腐防腐功能、加强反腐机构网站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网站影响力等举措,切实巩固并强化政府网站反腐防腐功能。

  • 标签: 政府网站 反腐 防腐 功能
  • 简介:对担保物权的侵害以对担保物的侵害为中心,主要表现为侵夺担保物的占有、妨害担保物以及毁损担保物三种情形。担保物占有被侵夺时,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人得请求占有之回复。担保物遭受外部妨害时,无论妨害行为的样态与程度如何,担保物权人均可主张妨害之排除。担保物被毁损时,担保物权之救济因毁损人不同而有区别:债务人毁损担保物的,可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担保人(物上保证人)毁损担保物且不提供增担保的,除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外,还可进一步追究担保人侵犯担保物权的责任;第三人毁损担保物的,担保物权人可对担保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物上代位,而不必主张侵害担保物权,同时,担保人也可主动提出增担保以阻止物上代位的发生。

  • 标签: 担保物权 侵权行为 法律救济 物上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