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电信、广电与互联网的融合,产生了一些诸如IPTV、手机电视的融合性业务/服务,其适用的管制规则并不明确,对业务/服务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也产生了新的安全问题。那么,能否用传统的管制规则来管理融合性业务/服务?如果是,到底是用广电的、电信的、抑或互联网的治理理念及其规则来对融合性业务/服务进行治理?如果因为这些基本相同的业务/服务是在不同的平台上提供的而对其适用不同的管制规则,那么这种差异化的管制可能会妨碍竞争、投资以及服务的提供;反过来,如果照搬传统的广电规则来管制在互联网上提供的视频服务,那么可能会违背互联网本身的特性。那么,如何选择适当的管制模式及可行的商业模式,来应对融合性业务/服务的产生和发展?
简介:近日,IP标准研究组圆满完成了《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的制定工作,经信息产业部批准,现已正式颁布发行。《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对IP电话业务给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使国内IP电话标准有了一个明晰的概念,故此,本刊特分上、下两期对《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作一个概要的介绍,以飨读者。《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总体技术要求》)是基于H.323协议系列,由于H.323是IP网会议系统的协议,不是专门为IP电话设计,再加上它原本设计是在局域网上使用,没有过多考虑到电信级网的特点,因而国内的技术体制在H.232基础之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增强。1.IP电话业务网的体系结构IP电话一般有四种组合形态,这里主要讨论IP电话中的两种组态,即电话到电话和PC到电话。在电信级的IP电话网中,尤以电话到电话组态为主。在IP电话网中,用户电话的话音信息是经过两侧网关和IP网来沟通的。IP电话管理层的作用是用户认证、计费、地址翻译和网络资源管理等功能。对IP电话网来说,信息传递是一个平面拓扑结构,即语音流是在网关与网关间直接传递。电信级IP电话网的管理层则是分层的,分层结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