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因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引发纠纷的,应按劳动争议纠纷案由进行审理。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认定,应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对风险防范的责任能力,结合劳动者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还应当与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相适应。
简介: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适龄劳动人口不断减少难以满足就业需求,超龄劳动者就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在此情形下,国家提出了积极老龄化战略,通过鼓励超龄劳动者参与就业的方式,缓解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但其权益却无法有效地获得保障。这些劳动者往往面临着就业歧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任意解除劳动关系、薪资待遇不公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实现。目前,我国劳动立法对超龄劳动者就业中法律问题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许多学者对超龄劳动者就业中产生的劳动关系性质等争议问题观点不一;在司法实务中,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法院对超龄劳动者争议案的裁判依据不统一,这极大的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因此,本文在参考国内相关学者研究与司法实践案例的基础上,对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解决问题展开研究。
简介:摘要:技能人才培养是推动实现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人才强国的基础,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支撑。本文综合分析了新时代技能培训对象特点和技能培训方式,提出“1341”培训模式,探索培训新技术,为助力湖南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湖南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提供了思路。
简介:案例:劳动者李某于2009年9月1日进入某公司担任驻外事业部副总经理,并与某公司签订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驻外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约定李某试用期为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工资标准为每月4000元,浮动年薪5.2万元,总年薪10万元,浮动年薪与销售业绩挂钩。李某2010年销售指标为2000万元(包含2009年四季度业绩),其中2010年4月前应完成的销售指标为400万元;某公司对李某的销售指标按月进行考核,月考核于2009年12月开始,连续四个月考核不达标的无条件辞退或降级。同时,某公司在2009年《市场部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政策》任职标准与工作内容中规定,
简介:国企改造是我国经济体制垢难点,而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产权的宏观层面上,我国已经设计并正在构建“国资委-经营公司-国企”这样的新国有资产运营体系,但在产权的微观层面上,基本上沿用着传统的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模式;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片面强调法人财产权的功能,使劳动者处于是“国家的主人,却不是企业的主人”的窘境。本文从劳动者占用权确立的客观必须性出发,将“两权分离”发展为“三权分离”,最终确立企业财产权,经营者经营权与劳动者占用权的三足鼎立的产权格局,从而实现了国企产权制度的创新,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