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4年北京出现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合作建房联盟”以来,在上海、成都、重庆、南京、武汉、昆明、厦门、西安、深圳、福州、常州、杭州、沈阳、等城市也都相继出现了诸如“家圆”、“大同花园”、“集资建房俱乐部”、“买地建房XX社团”等等合作建房组织。他们筹集资金、注册公司、建立内部的管理机构,对外寻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银行、专业建房公司的支持,每一个合作建房组织都有少到几百人多到上千人的响应。其倡导者和响应者中有规划师、建筑设计师、律师、会计师、教师和公务员,也有金融、IT专业领域内的白领,以及海外留学人士和房地产开发商。但是,一些学者、专家,以及房地产开发商,把个人集资建房行为看成是对房地产市场不信任、不成熟的简单想法,把合作建房看成是违背专业化分工合作的行为,甚至斥之为“非主流”和“倒退”。在我国,私人之间的合作建房早在80年代就已有之。去年以来兴起的集资和合作建房,之所以有如此多的人相应,主要有两个合理的原因:第一,消费者对商品房做出的需求替代反应和对经济适用房供给的互补反应商品的需求替代反应,是指消费者选择商品包含着对不同商品质量及其价格的比较,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变动引起的差异,都会导致消费者倾向于选择质...
简介: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农村发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作为农村主要自然资源的土地,正经受着严峻考验。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外出务工,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劳动力短缺,农用地撂荒问题严重。因此,农用地的有序流转刻不容缓。农用地流转不仅会促进农业用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农业粮食安全、保证主要农产品的足量供给,还有利于农业的机械化和集约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基于此,政府对农用地流转给予了很高的重视以及政策支持,农用地流转日渐发展起来。但同时相关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农用地流转价格的不规范,造成农用地的不合理交易,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