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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法律体系的日渐完善,依法追讨透支已成为各行信用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各行通过报案、起诉,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清收透支成为信用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实践中,如何准确、快速。适当地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化解透支风险已经成为被广泛研究的课题。下面,笔者就信用透支追讨中几个主要的法律应用谈谈自己的看法:伙据制马加活”弟一日几卞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依法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处以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2万直至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依照有关司法

  • 标签: 信用卡透支 恶意透支 持卡人 保证期间 担保人 法人分支机构
  • 简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汪某某(女)同居。同居期间,汪某某将建设银行龙和身份证放在王某某处保管,但没告诉王某某密码。一天,王某某向汪某某要钱遭拒后,找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冒充汪某某,利用汪某某的身份证及银行办理挂失后。二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06年10月4日8时许和10月12日10时许,从汪某某银行内取得现金共计37000元整。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构成 犯罪事实 中国
  • 简介: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推动下,信用网上支付成为网络购物的一种重要模式。与此同时,网络信用犯罪不断增加,且出现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加强对网络信用诈骗犯罪问题研究,明确该类犯罪的表现形式、频发原因与危害,进而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网络信用诈骗犯罪发生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价值。

  • 标签: 网络信用卡 诈骗犯罪 互联网
  • 简介:行为人虚构消费事实并利用信用短期贷款的特点进行套现,本质上属于非法从事银行结算业务,符合《刑法修正案(七)》第5条增设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要件,根据最新的信用犯罪司法解释,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恶意透支与骗领信用进行诈骗属于信用诈骗罪中的两种独立行为模式,无法累计或者统一认定信用诈骗数额,只能通过同种数罪一般不予并罚例外规则进行量刑。对于构成信用犯罪但行为人实际通过返还钱款弥补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司法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 案例 银行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 简介: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某通信公司诉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通信公司诉称,2011年7月,其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向被告购买礼品电子并在被告网站购买商品。原告如约履行义务,按采购数额向被告结算款项。因购买的电子卡在2012年12月31日即将过期,原告主动向被告商议延期,遭被告拒绝。现原告某通信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1.被告退还到期无法使用的电子现金957666元;2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

  • 标签: 电子 法院 通信公司 退款 北京市西城区 科技公司
  • 简介:选择适当的侦查突破口和查缉犯罪嫌疑人是侦破伪造银行犯罪案件的关键。侦查突破口的选择可以围绕涉案银行的交易流程,通过查清犯罪嫌疑人获取银行信息的途径,分析卡片的制作特点查找犯罪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通讯工具,交通、住宿信息,情报信息工作等方式进行侦查。此外,还要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

  • 标签: 伪造银行卡犯罪 侦查 查缉
  • 简介: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信用恶意透支银行资金的案件,引发了透支银行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论。被告人黄×升系一无经营牌照及固定职业的个体户,1993年2月,被告向南宁市工商银行牡丹业务部申请办理牡丹信用,担保人是梁XX。同年4月,梁XX发现黄\升经常赌博,且多是用牡丹透支银行的资金作为赌资,便劝阻黄/升,但黄不听。于是梁XX就以“与黄X升不便联系”为由向南宁市工商银行牡丹业务部提出撤销对黄\升的牡丹的信用担保。牡丹业务部根据信用担保人的要求,收回了黄\升的牡丹。黄\升被银行收回牡丹后,就回家偷拿了其兄黄X恩的居民身份证,以黄X恩的名义担保其申领信用,并冒充黄\恩在申领牡丹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牡丹卡业务 信用卡透支 银行资金 诈骗罪 工商银行
  • 简介:我国刑法规定的信用形式主要有:伪造的信用、作废的信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他人信用、空白信用、伪造的空白信用与信用信息资料等。伪造信用犯罪的对象应当包含空白的信用。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信息罪的对象包含了印制在信用表面的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号码等信息资料;在理解与适用刑法其他涉信用犯罪规定时,应当将信用信息资料与实体形式的信用、公民个人信息相区别。在信用诈骗罪中,根据与使用主体真实性与虚假性的介入程度,“假假人”、“真假人”以及“真真人”这三种排列组合所对应行为的危害性(即骗的程度)是逐渐降低的,但对行为方式的认定则应依据由高至低的规则;认定行为人所使用的信用是否为骗领的信用,应当以金融机构是否基于虚假证明材料而产生认识错误为标准;“盗窃信用并使用”中的“信用”仅包含真实有效的信用,而不包括伪造的信用、已经作废的信用,甚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等。

  • 标签: 涉信用卡犯罪 犯罪对象 信用卡 伪造
  • 简介:本文认为新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诈骗罪在立法上存在缺陷:第一款将“恶意透支”与使用伪造的信用、使用作废的信用、冒用他人信用的行为都规定为信用诈骗罪不妥,应单设“恶意透支罪”;第三款将“盗窃信用并使用的”按盗窃罪论处,违反了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应按重罪信用诈骗罪论处;另外,应增加单位作为信用诈骗罪的主体。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罪 单位犯罪主体
  • 简介:一、概述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非现金支付方式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银行的滥用行为也以多种方式出现。在我国对于银行滥用行为的规制除了传统的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以外,还包括金融诈骗罪中的信用诈骗罪以及妨碍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信用管理罪的规定。由于银行滥用行为的多样性以及所涉及构成要件的复杂性,在银行滥用案件中出现了各种法律解释和适用问题。本文将着重选取在德国发生的、与我国理论实务中讨论较多的问题关系紧密的案件进行整理和介绍。

  • 标签: 滥用行为 计算机诈骗 信用卡交易 现金支付 侵占罪 金融管理秩序
  • 简介:目的建立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和核磁共振波谱技术联合鉴定未知样品的方法。方法未知样品采用红外衰减全反射ATR专用采样器直接检测;样品用含4-甲基甲西酮(4-MMC,内标物)的甲醇溶液溶解后经GC-MS检测;样品经氘代甲醇溶解后进行核磁氢谱(1HNMR)和碳谱(13CNMR)的检测。结果未知样品的红外光谱特征吸收峰主要为1688,1606,1459,1440,1385,1306,1241,1190,1128,1106,1038,976,851,832,799,752,737,684cm-1,获得的质谱特征碎片峰(m/z)为72.1(基峰),44.1,91.1,119.0,146.0,与美国禁毒署提供的相关谱库比对一致;用1H和13CNMR谱图对其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证,认定未知样品为4-甲基乙西酮(4-MEC)。结论建立的未知物鉴定方法可用于新型策划毒品的定性鉴定。

  • 标签: 4-甲基乙卡西酮 合成卡西酮 策划毒品 FTIR GC-MS NMR
  • 简介:信用发卡行催收效力的认定是信用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关键。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犯罪是信用诈骗犯罪的主要犯罪类型。司法实践对于发卡行催收效力的认定经历了从单一向综合的方式转变,体现了刑事司法理念对社会经济规律的遵循,但关于最低还款额、账单日及还款协议在催收效力认定中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

  • 标签: 信用卡 恶意透支 催收效力
  • 简介:<正>一、跨国公司治理(一)经济学上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在经济学界,“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被视为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公司治理结构”在英文中准确的对应术语则是“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严格地讲,“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方式或手段。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也有区别。公司管理涉及的是公司内部

  • 标签: 公司目标 少数股东 股东利益最大化 董事职务 债权人保护 派生诉讼
  • 简介:PVC管由于具有防锈防腐、耐温耐用、美观及不易老化等优点,因而近几年来被广泛用于房屋通水安装,从而被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通过攀爬PVC水管入室作案.

  • 标签: PVC水管 灰尘指印 指纹胶带 磁性粉 提取
  • 简介:检察权力附着于科制组织,检务公开受到科制属性的系统性影响。在组织社会学、政治经济学、公共行政管理学等学科语境中,科制的组织结构、科制官僚的利己动机、科制组织的职能目标均分别构成检务公开的阻碍因素。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需要强化公共精神、重塑科结构、厘清保密内容。

  • 标签: 检务公开 科层制 官僚 阻碍
  • 简介:一、案情概况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1980年11月以FOB价格条件从美国购买三号黄玉米25000吨。粮油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公司”)代办运输事宜。外运公司以承租方式租用新加坡克帕贝斯船务有限公司所属“洛姆森林”号货轮(以下简称“”轮)承运该批货物。

  • 标签: 卡洛 对外贸易运输 保赔协会 进出口总公司 价格条件 粮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