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台湾所谓“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历经“专法”——专章”——“专法”之跌宕,终在2016年12月9日被审议通过.该法彰显了权利本位理念和正当程序价值.前者贯彻在承认税收对纳税者基本权的放射效果,重申税收法定主义,明确基本生活费为课税禁区,揭示量能平等负担原则,厘清实质课税与税收规避责任及强化纳税者权利保护机制等内容;后者表现为要求纳税资讯与解释函令公开,明文课税与裁罚事实举证责任归属,严格推计课税之程序要件,规范税收调查手段,落实核课、裁罚事前陈述与机关说理义务及确保行政救济程序中课税资料的阅览等内容.同时,也在实体和程序规定方面存在些许缺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祖国大陆应充分考量该法的优缺点,系统地提升税法的质地,以落实纳税者权利保护.
简介:一个经营管理者对市场的敏感性及经营能力的强弱,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从世界经济的发展来看,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新产业革命的冲击,工业发达国家已出现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的大趋势。在工业社会,企业发展战略的重点是金融资本;在信息社会,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信息、知识和创造性,这都有赖于充分的人力资源。从目前来看,人力资源的匾乏,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在人力资源中属于最短缺的要素。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是~个极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目标、经营内容都是明确的,企业管理只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认真执行即可。但是到了市场经济,市场决定一切,经营管理者对市场的认知程度决定着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