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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妥当划分和识别强制性规范的不同类型,是法院对强制性规范进行解释与适用的前提。传统的划分方法是在民法规范"二元论"思想指导下的"二分法"方法,但这种划分方法存在诸多缺陷,应当代之以民法规范"五分法"思想指导下的"七分法"方法,才能周延地揭示出强制性规范的全貌,并为法官妥当适用强制性规范奠定基础。

  • 标签: 强制性规范 类型 效力
  • 简介:有关中国法律发展的讨论无疑离不开类型分析的方法;而所谓法律发展的类型分析方法,是指将法律发展诸因素之间具有规律性的联系加以归纳、概括,探寻这种联系发生的原因、发生的方式、所产生的后果,以及其对法律发展的影响.通过对不同发展类型模式的研究,我们尝试着把它们以及它们所讨论的要素作为不同的坐标系,选择当代中国法律发展中的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作为我们自己的视角,将其放在这些坐标系中加以考量以及综合性的讨论,从而试图把握住当代中国法律发展内在机制和发展规律,从而提高我们预测、影响,并进而控制法律发展的能力.

  • 标签: 法律发展 类型模式 法制现代化
  • 简介:<正>一、引语二、制度与现行理论三、我国第三人制度及理论与国外参加制度的关联四、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实践与问题点五、美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引入制度六、第三人类型与第三人制度的重构七、被告型第三人制度一、引语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中具有特定含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和法理概念,作为一种制度也具有

  • 标签: 三人 本诉 第三人诉讼 诉讼请求 案外人 诉讼标的
  • 简介:按照行为效果、规范逻辑、规范目的,民法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以及宣示性规范。对强行性规范的分析,需要结合强行性规范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内容进行综合探讨。依据该种标准,文章将该规范分为指导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可以分为补充性任意规范与解释性任意性规范,法国的补充性规范等同于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是许可行为人从事某行为的规范。许可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不同,因在许可的范围之外,是法律所禁止的内容。宣示性规范,是并不具有明确的命令模式与行为效果的规范,该种规范是其他规范乃至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该种规范经常以不完全法条的形式出现。

  • 标签: 类型化 强行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许可性规范 宣示性规范
  • 简介:权优先权具有重要功能,是我国权制度和市场建立的重要一环.在权取得方面主要有河岸权原则、先占用原则和所有权绝对原则,而在权优先位序规则的确立上,各国因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的方案也不尽相同.我国在遵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公平与效率及遵从习惯、因地制宜三大原则的前提下,应确立先占用原则为主的权取得优先权原则,同时承认习惯权,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权优先位序规则.

  • 标签: 水权 水权优先权 水权优先位序
  • 简介:税法上扣缴义务人未完全履行扣缴义务,脱法扣缴行为随之产生,扣缴制度的立法目的成空,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是为必然。依现行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不仅将视情况承担“补缴、追缴”,“限期改正、责令改正”、“刑事处罚”等主责任,而且需承担“滞纳金”,“罚款”或“滞纳金与罚款”等一并使用的从责任。责任形态的复杂性和现行税法的诸多缺陷,导致扣缴义务人责任实务运用极为混乱。要想从源头上解决此问题,必须对扣缴义务人责任进行多维定性,以扣缴义务人基本权利的行使作为扣缴制度财政目的的边界,以财政目的的实现作为扣缴义务人义务履行、权利行使的边界。

  • 标签: 扣缴义务人 扣缴行为 脱法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责任
  • 简介:根据违法性标准,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应分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整体评价要素属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就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外行人的平行评价"公式降低了故意的认识要求,有类推评价之嫌;相反,借助中间概念,因循涵摄过程可以鉴别真正的构成要件错误与不重要的涵摄错误。就空白要素而言,若其功能是补充构成要件要素,则其错误是构成要件错误;若其功能是补充说明违法性,则其错误是涵摄错误或违法性错误。其中,行政违法性认识与刑事的实质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认识具有同质关系,与刑事的形式违法性(被刑法禁止性)认识具有条件关系,而构成要件故意的认识内容是能体现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事实,既不包括社会危害性本身,也不包括被刑法禁止性。

  • 标签: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外行人的平行评价 构成要件错误 涵摄错误 违法性错误
  • 简介:1982年《宪法》将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但由于所分之主要类别“基本法律”内涵不明、范围不清,不可定义,因而这种类型化的方式和结果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多重困局。在全面实施宪法、大力树立宪法权威的今天,通过修改宪法化解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困局,已是当务之急。摒弃“基本法律”概念,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分类概括为“宪法性法律”并列举其范围,是化解类型化困局的首选路径。

  • 标签: 狭义法律 类型化方法 类型化困局 化解路径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而且有逐渐朝着多样化的趋势发展。那么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是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的呢?除此之外,在我们现在的法制社会当中它适用于那些法律呢?鉴于此,本文通过国际和国内法来对其分别进行简单的分析,希望能够让人们对知识产权有一个简单清晰的认识。

  • 标签: 知识产权 类型 法律
  • 简介:传统智慧财产虽承受着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双重负面评价,被视为末道小技,难登大雅之堂,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中智慧财产之缺席或不发达。本文于还原历史之前提下,比较中西文化异同,探究传统智慧财产之主体分类并解析其内在价值理念与法权设计,力图为今时之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提供有益借鉴。

  • 标签: 传统智慧财产 主体类型 价值诉求 法权构造
  • 简介:目的探讨高坠伤人体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特征差异.方法收集高坠死亡案例128例,根据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剖验及损伤分析,明确躯体初始着地部位与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情况.初始着地部位包括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骨折部位分析包含颅骨、肋骨、上肢骨、下肢骨、骨盆,颅骨骨折类型包括粉碎性骨折、线性骨折、凹陷性骨折、穿入性骨折.结果不同的初始着地部位高坠伤骨折分布存在差异,当初始着地部位分别为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时,最常见的骨折部位分别为下肢骨骨折31例(100%)、肋骨骨折48例(92.31%)、颅骨骨折43例(95.56%).总体骨折发生率以肋骨骨折最高(77.34%),其次为颅骨骨折(60.94%).颅骨骨折中发生率最高的为线性骨折(76.92%),其次为粉碎性骨折(15.38%).结论高坠伤不同部位着地造成的人体骨折分布存在差异,总体以肋骨和颅骨最多见;颅骨骨折类型以线性骨折最为常见.

  • 标签: 法医病理学 高坠伤 骨折 颅骨骨折
  • 简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合同法协调的最为重要的利益关系。在交易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主要会涉及到返还利益、信赖利益、固有利益、履行利益以及可得利益等不同的利益类型,合同法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推动实现或维护合同当事人的诸项利益。对合同当事人的各项利益从解释论角度出发予以分析和探究,有助于妥当确定合同法相关法律规范的含义,并为裁判者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 标签: 返还利益 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 履行利益 可得利益
  • 简介:2010年涉及公司企业的新类型案件领域较为集中,突出表现在公司内部诉讼、网络侵权、消费者维权领域等;法院审判更加注重利益衡量,注重社会实质公平;消费者维权着眼点更加细微,索赔更趋理性;个人通过网络发文乃至签名等形式引起的侵权纠纷增势迅速。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已单独成文刊发于本刊今年第1期。本文所选案件均为至少一审审结案件。囿于公开报道资料及作者水平所限,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可能没有收入,是为遗憾。

  • 标签: 典型案件 2010年 公司 企业 消费者维权 网络侵权
  • 简介:强制缔约是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相关制度,同时在实践中也有扩张强制缔约制度的呼声。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类型化的探讨有利于加强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对于强制缔约制度,一般将其区分为直接强制缔约和间接强制缔约,但分类标准并不统一,本文从义务主体的视角对强制缔约进行初步的类型化,以增进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解。强制缔约义务可以区分为公共事业主体的强制缔约义务、国家的强制缔约义务和普通民事主体的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制度的三种类型在制度目的上有很大的差异,被观察的视角也有所不同。

  • 标签: 强制缔约 缔约自由 类型化 公共事业
  • 简介:<正>陷害教唆理论源自大陆法系的德国,在全球化背景的今天,当年创立该学说所应对的问题同样在中国出现,但是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讨论却多从英美法出发,试图以诱捕侦查的角度从程序上予以解决,而在实体法上对陷害教唆理论着墨不多。诱捕侦查理论和陷害教唆理论解决的都是被教唆者的刑事责任问题,使被教唆者脱于不正。换而言之,被教唆者"不正"是因为不当诱惑或不当陷害,因为诱惑、陷害不当,所以被教唆者转而为"正",即真正不正之人是实施不当诱惑、陷害之人,令人奇怪的是,该真

  • 标签: 可罚性 刑事责任问题 既遂 追诉机关 教唆行为 未遂教唆
  • 简介:作为侵权行为法规范的统帅和灵魂的归责原则,既是所有的侵权行为法规范适用的一般准则.又是判断责任归属的规则、标准和根据,以及划分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标准。我国归责原则体系应该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两大类型。我国侵权行为法中侵权行为的基本类型应当比照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体系进行划分。

  • 标签: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类型划分
  • 简介:我国目前对形象权并未在立法中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出现的形象权纠纷案件都是通过人格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保护。这四种保护模式在具体适用上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但是也都存在着各自的不足。在我国将形象权纳入立法之前,在司法审判中需要拓宽思路,在把握形象权本质属性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公平的裁判。

  • 标签: 知识产权 形象权 司法审判
  • 简介:在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标准上,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两种不同观点。我国司法解释结合了两种学说,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但在操作上不易理解和执行。在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标准上把主观说和客观说结合起来,可以根据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意思联络,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然后再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结合状态,将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划分为过失关联型和行为关联型。

  • 标签: 共同侵权行为 意思联络 过失关联型 行为关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