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讨论的收购重组,仅局限于我国上市公司或证券市场范畴。由于7月1日《证券法》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可以预见,上市公司的收购潮流,必将促使我国企业摈弃落后的经营方式,大步迈入资本经营这条现代化经营之路。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界定 《证券法》颁布实施之前,上市公司的收购既是证券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同时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很多人将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一家上市公司兼并其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等等,都一概称之为收购。实际上,兼并行为及一般性股权转让,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收购概念。 在兼并中,被兼并的公司(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整体财产归于兼并企业,被
简介:在中国股市十年中,郑百文可能是一个空前但未必绝后的作假典型和亏损大王。该公司靠着做假账骗取了上市资格,并和当时的建行郑州分行及四川长虹一起,开创了一个据说是极为牢固的“三角信用销售模式”。但好景不长,郑百文的粗放扩张终因缺乏制度支撑而土崩瓦解,加之市场竞争的激烈,使郑百文的假典型面目很快暴露,郑百文也从绩优公司沦为亏损大王。2000年3月,郑百文最大债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提出郑百文破产的申请,接着山东三联集团宣布出资重组郑百文。企业的资产重组,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本来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行为,但郑百文重组过程却特别令人关注。重组背景(1)It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