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不仅体现在宪法135条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上,亦体现在宪法129条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全面认识三机关的宪法关系,需要将这些条文放在一个整体的框架中去理解,尤其是正确把握宪法135条和129条的关系,关键是处理好检察机关既履行诉讼职能又履行监督职能,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之间既是诉讼监督又是诉讼制约的关系。无论从概念上、法理上还是规范分析来看诉讼监督和诉讼制约都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分在理论逻辑上容易做到,在司法实践中却容易混淆和替代,这是检察机关肩担双任的结果,也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独特性所在。正确处理三机关的宪法关系,需要发挥诉讼监督与诉讼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将监督和制约两种手段结合起来,相互作用,才能保证司法权规范、健康、合法、高效运行。
简介:一、企业危机事件的简要概况第一.企业危机的表现。企业危机是在企业的运行中因发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事件而引发公众不满所造成的后果。企业危机表现为企业内部危机和企业外部危机两种。企业内部危机常常与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层的工作作风和企业的内部事件有关。例如员工不服管理层的决策。管理层之间相互排斥等。内部危机事件如果不被媒体关注.处理起来比较容易。只要遵循公共关系原则,采取公共关系手段。就能把问题解决好。企业外部危机是由于企业产品或自身的行为或相关的工作没有达到目标公众的要求,或发生了意外事件而引发公众不满。并被媒体关注,进而形成了危机,例如三鹿公司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由于媒体的关注,外部危机事件解决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应引起企业高层的高度重视。企业应在平时注意预防危机。在危机事件来临之际,采用公共关系的手段解决好危机。在平时也应提高对危机事件的应急能力,注重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