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制后,土地经营权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权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简介:摘要:城市水务作为城市-项重大的基础设施,对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众生活水平的改善都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城市水务基础设施的完善也将直接影响城市的经济承载能力。但目前,供水不足以及严重的水源环境污染问题仍是中国不少城市所存在的迫切问题。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使得城市用水需求量大大超过了供水设备发展的增长速度,而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化所产生的水污染物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城市供水环境污染也很大。城市原供水设施老化、科技进步引起的折旧以及为满足工业化进程脚步城市水设施的完善,动辄几亿、十几亿的投资使水务项目一直对巨额的资金保持很强的依赖性。显然,传统的依靠政府一家单一的投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