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34 个结果
  • 简介:<正>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5年11月发布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瘾比例已经达到13.2%,北京地区以23.5%的比例仅次于云南的27.9%,位居第二位,另有13%的青少年存在着网瘾倾向。报告同时显示,初中生、失业或无固定职业者和职业高中生等群体的网瘾比例较

  • 标签: 法律责任 教育法制 青少年犯罪 儿童权利 效力层次 社会问题
  • 简介:<正>本次金融危机已然引发了我国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大量的关注集中在对市场失败的指责和加强监管的呼声上。但对于此次数十年罕见的金融风暴来说,更真实的图景是市场失败和政府失败的双重作用。因此在审视金融危机的肇因,思索应对之道时,不应忽视政府不当作为在其中的责任;在一片加强监管的呼声中,也不能忽视监管者所固有

  • 标签: 金融危机 政府信用 金融体制 市场交易 借款人 还款能力
  • 简介:对交易关系的调整存在着民法方法和经济法方法。基于制度分析和干预工具的选取,公权采取不同的干预模式和干预强度介入交易关系。由于存在干预强度和干预深度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调整交易关系的民法方法和经济法方法。二者的界限并非不可逾越。私人和公权的意愿和能力、交易的频度和重要性、交易成本等问题影响着公权干预从民法到经济法的变迁。

  • 标签: 交易关系 公权干预 民法 经济法 制度演化
  • 简介:近期,“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事件”成为舆论焦点:2005年,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孟宪君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当事人高某涉嫌“挪用资金”案进行审查后认为系普通民事纠纷,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提交检委会审议后决定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但最终却被淮北分管政法的市领导的意见所改变——“无罪也要起诉”。

  • 标签: 检察官 事件 举报 退休 存疑不起诉 司法
  • 简介: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国内外的热点话题.我国政府曾针对排污权交易广泛实践,在科学研究、试点、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和经验.但是,对该交易潜在的失灵鲜有提及,缺乏及时和必要的立法准备.本文试图结合这一现状进行探索性的研究,以抛砖引玉,与同行探讨.

  • 标签: 排污权交易 可持续发展法 管理成本 环境监测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政绩考核系统
  • 简介:国内法院应否干预我国涉外商事仲裁的实体内容,理论界存在争议。根据国际上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的立法和实践模式及发展趋势,以及对“全面监督论”和“程序监督论”两种学说的评价,本文认为中国仲裁立法不应局限于“全面监督论”与“程序监督论”两种观点,应引入“需要干预论”,即关于法院应否监督我国涉外商事仲裁的实体内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和国家的需要。

  • 标签: 涉外商事仲裁 司法监督 需要干预论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专章规定,其中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人民法院自身监督的职权,立法上的这种规定,源于我国追求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理想诉讼模式。然而,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自我监督,理论上与民事诉讼和民事关系的性质以及审判规律是不相符的,司法实务中也遇到诸多尴尬。

  • 标签: 公权 私权 法院 民事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
  • 简介:H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故事',本质上是科层制风险治理问题。通过个案可以深化对科层组织行动逻辑的理解:当遭遇治理风险,其会主动建构风险;面对风险信息处理困境,促发自我保护机制;对于专业的风险评估,心理矛盾;在风险的分配上,倾向于风险转移和规避。责任追究的不合理,不仅会将其风险规避的行动逻辑推向极端,也可能迫于压力在具体个案中胡乱问责。治理目标的置换和相应治理技术的开发,可能进一步导致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在当下中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中,该问题具有普遍性意义。基层组织往往将风险转移、规避置于治理目标的突出位置,导致治理技术的异化,使风险冲击更加不可控。因而,需要建构综合性的治理框架,嵌入法制系统,增强科层体制面对风险冲击的灵活性和回应能力。

  • 标签: 风险 科层制 基层治理 法制
  • 简介:在大监护的背景下,监护既是父母的权利,更是父母应承担的义务.对“不配”履行监护义务的父母撤销相应资格,是立法改革的必然结果.在家庭自治领域不断缩小的社会背景下,结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加强国家干预,对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应遵循相应“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而建立于社会分工基础上专业机构的履职则是实现有效干预的保障.

  • 标签: 监护人资格 国家干预 儿童最大利益 专业机构
  • 简介:有效辩护制度,以辩护权的充分享有为前提,强调被追诉人有权获得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刑事辩护。死刑案件由于其刑罚的不可逆性,被追诉人应当有权获得相比普通的刑事案件更为有效的刑事辩护。近年来,随着人们(包括刑事被追诉人)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新刑诉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中的突出努力,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的参与度大大提高,辩护权的行使空间也空前增强。但是,实践中死刑辩护的有效性却并无太大提高,死刑辩护的质量也并不尽如人意。死刑辩护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辩护,不仅变相侵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庭审流于形式,而且也不利于法官“兼听则明”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但是,受一些错误理念的影响,实践中法官们往往对死刑辩护中律师的不称职行为选择“视而不见”或表示“束手无策”。因此,作为一名战斗在死刑案件审判一线的刑事法官,笔者以所在法院因辩护人违反程序规定而被发回重审的两个案件为起点,试图通过对所在中级法院近四年内审理的一百余件死刑一审案件的辩护情况进行考察,从而更全面的展示当前死刑辩护的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试图从一名法官的思考中探寻促进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路径。笔者认为法官应当在实现死刑有效辩护的漫漫征途中从积极为辩护律师的辩护行为提供保障以及对辩护律师的无效辩护行为进行干预两个方面有所作为。

  • 标签: 死刑案件 有效辩护 中级法院 一审案件 法官 干预
  • 简介:微博自落户中国后催生了中国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亦带来中国公共生活的巨变,言论自由和公众监督前所未有的开始勃兴。但为解决微博自由同时引发的诸多负面问题,2012年政府经由实名制对微博自由予以强势干预干预的本质当然是对人们借由微博这个平台所获得的自由进行划线,确定微时代下人们的自由与自由的限度。本文尝试从宪法的角度,从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度性、形式合宪性三个方面,对政府的此次干预是否妥适,是否恪守必要限度,进行检验。而本文的写作也旨在促成借由微博实名制对国家和法律作用的限度进行重新思考。

  • 标签: 微时代 微博 微博实名制 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的限制 限制的合宪性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