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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单纯就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而言,虽然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但在实践中,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确立共同过失犯罪理论是完全必要的。根据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条件,可将共同过失犯罪限定在共同过失正犯的范围内,并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展开分析论证。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共同犯罪 共同过失
  • 简介:该说认为如果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的,该说认为应根据主体的不同身份分别定罪,该说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有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 标签: 中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问题 职务侵占罪中的
  • 简介:一般人虽然不能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构成该身份罪的共同实行犯,对于共同犯罪共同实行行为,以一般主体身份成立一般罪的实行犯

  • 标签: 共同犯罪定罪 定罪量刑 法律身份
  • 简介:对于共同犯罪人进行怎样的分类,这是由一国的刑法传承所决定并与其刑法文化相联系的。混合型分类方法在共同犯罪人分类这一简单但充满逻辑挑战的问题上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冲突。通过证伪方法可以彻底否定那种分工形式用来认定犯罪的错误观点。作用地位分类方法的最大优点就在于能够较好地评价各共同犯罪人在同一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此较好地评定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而为恰当地解决各个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轻重奠定基础。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规定中可以看出,正犯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正犯就是实行犯;第二,正犯就是主犯。但在司法实践中实行犯的主犯地位并不是必然的和绝对的。我国刑法有从犯但无帮助犯的规定。所以在中国刑法中研究帮助犯的概念还缺乏法律依据,在中国刑法学上谈及帮助犯的概念并没有必要,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引入帮助犯的概念也没有意义。

  • 标签: 刑法 共同犯罪 正犯 帮助犯 反思与批评
  • 简介:目前,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概念、构成条件、处罚等问题皆作了较为深入、成熟的探讨,但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某些问题则缺乏深入的分析,本文对单位共同犯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单位 共同犯罪 具体认定
  • 简介:对于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中国共犯体系属于正犯、共犯区分制,单一制,还是双层区分制的争论,不能仅仅局限于类比我国刑法与欧洲大陆各国刑法条文,而应该从各自的传统出发寻求根源。中国共犯体系源于中国传统律例"共犯罪分首从"的罪刑均衡价值,而欧洲大陆各国刑法共犯体系是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逻辑前提下推演出来的,这背后是秩序性思维与规范性思维的不同。可见,中国刑法学界关于中国共犯体系归属的争论正是秩序性思维与规范性思维碰撞的结果。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均衡 规范性思维 秩序性思维
  • 简介: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身份作专门规定,在刑法理论中,对身份共同犯罪问题也存在着不同意见。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无身份者可以是身份犯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但是两者能否构成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文章认为,无身份者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的实行犯,并且应当按照以特殊身份说为基础、以职务利用说为补充的原则对此共同犯罪定性,这种原则符合我国共同犯罪理论,也体现身份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另外,从我国现行对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的规定与过去的规定比较来看,现行规定较具有合理性。

  • 标签: 身份 共同犯罪 实行犯 无身份者
  • 简介:行为人身分与共同犯罪定罪的关系要远比其与单独犯罪定罪的关系复杂得多;在实践中,无身分者和有身分者共同实施犯罪以及不同身分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罪也更难于操作。行为人身分对共同犯罪定罪的影响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无身分者与有身分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性问题;无身分者能否成为纯正身分犯的共同实行犯问题;有身分者教唆、帮助无身分者实施纯正身分犯的定性问题;不同身分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性问题;无身分者与有消极身分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定性问题。

  • 标签: 行为人 身分 共同犯罪 定罪标准 无身分者 有身分者
  • 简介:  二、受贿罪主体身份与亲手犯  在身份犯尤其是法定身份构成的纯正身份犯中,认为在法定身份构成的身份犯中,认为凡由法律身份构成的犯罪都是亲手犯

  • 标签: 亲手犯 共同犯罪亲手 受贿罪共同犯罪
  • 简介:保险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问题丛生。在很多案件中,无身份者往往对于制造保险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对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分别定罪,则会导致身份、作用的相互渗透性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被忽略。《刑法》第198条第4款仅是提示性规定,并非对共同犯罪一般规定的修改。这一认识维护了刑法体系性、协调性,且不影响其他金融诈骗犯罪共同犯罪的判断,更避免了司法者在罪名判断上陷于困惑。“对结果之原因的支配”理论把握了身份犯的实质,有益于解决正犯中的判断及认定问题。在保险诈骗犯罪中,无身份者如果仅仅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则只能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

  • 标签: 保险诈骗 共犯 身份 提示性规定
  • 简介:<正>[基本案情]刘父、刘子(成年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因与他人的琐事纠纷,通过主动邀约和指使他人电话邀约等方式,组织、带领吴某、陈某(成年人)和14名未成年人(均已年满14周岁),共计18人,带着刀、钢管等工具对被害人黄某实施殴打,致黄某右侧头顶部长约5cm裂口,左侧腰背部长约5cm、4cm两裂口。经鉴定,黄某因锐器插入造成左肾7级伤残,达到重伤。一、本案的办理及问题的提出(一)本案的办理过程

  • 标签: 不起诉决定 左侧腰 相对不起诉 父子关系 年满 检察机关
  • 简介:摘要在当今网络技术日益进步与飞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互联网模式下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思联络该如何认定存在较大的困难,而意思联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判断对行为人是否归罪及对其相关刑罚量刑幅度等方面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

  • 标签: 网络时代 共同犯罪 意思联络
  • 简介:共同犯罪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应遵循合并审理原则、全面审查原则、程序自主原则.应允许被害人在后诉中对前诉与后诉的被告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在刑事诉讼中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他侵权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部分撤回起诉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既有权选择继续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有权对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检察院部分撤回抗诉或者上诉人部分撤回上诉的情形下,法院应进行全面审查.

  • 标签: 共同犯罪 附带民事诉讼 合并审理原则 全面审查原则 程序自主原则
  • 简介:我国主要采取犯罪共同说,对片面共同犯罪持谨慎立场。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导致片面共同犯罪陷入理论和司法适用困局,司法解释和立法修改先后共同促成制裁网络片面共同犯罪的新格局。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明知负有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仍积极提供网络帮助或放任不管且造成法律所不允许的风险时,具有实质的可罚性。但应根据主客观要件综合判断网络正常业务行为的处罚边界。依法公开审理"快播"案昭示制裁网络片面共犯的司法导向。

  • 标签: 网络片面共同犯罪 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正常网络业务 “快播案”
  • 简介:(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同犯罪成立的刑事立法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摘要,认为虽然单独犯罪而无特定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摘要

  • 标签: 共同犯罪新问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来源不明罪
  • 简介:只要各行为人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具有重合性,无论为完全重合还是部分重合,就可成立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求各行为人最终适用的罪名相同;在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同样存在分别定罪的可能性。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属于刑法中的复合危害行为,如果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信用卡之前进行合谋,互相配合实施窃取行为,而后共同或分别冒用该信用卡的,各行为人均成立盗窃罪;如果后行为人(仅具体实施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人)事先并未加功于盗窃信用卡的行为,则前行为人成立盗窃罪,后行为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 标签: 共同犯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盗窃罪 信用卡诈骗罪
  • 简介:被告人胡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执。胡某为报复李某,给其同学杨某(案发时不满16周岁)打电话,并叫杨某纠集人报复殴打李某。杨某随即与甲、乙、丙、丁、戊等人联系,明确说明转天等杨某电话,到某地打架。转天中午,乙、丙、戊三人共同在网吧上网,杨某使用胡某的手机给乙打电话,胡某在杨某旁边,杨某在电话中问到乙是否带刀了,乙表示带刀了。

  • 标签: 共同犯罪 聚众斗殴 案件 打电话 被害人 被告人
  • 简介:规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那么刑法分则规定的四种虚开行为是与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之间是什么关系

  • 标签: 专用发票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立共同犯罪
  • 简介:而澳门刑法典在立法上为对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说正犯规定较之单个人犯罪更为严厉的处罚制度,  台湾与澳门刑法中没有与内地刑法关于主犯的直接对应的规定,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

  • 标签: 共同犯罪人 内地港澳台地区 分类比较
  • 简介: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最终是为了解决如何对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量刑。中国澳门地区刑法和内地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分类标准的差异决定了共同犯罪人类型的差异。相比之下,后者的分类方法更有利于正确量刑,但是两种分类方法对于如何对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都没有提供明确的解决办法,个中深层原因在于对共同犯罪究竞是一罪还是数罪的认识尚未明确,借鉴“行为支配理论”有益于解决上述问题。

  • 标签: 共同犯罪 定罪 量刑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