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资产形成渠道复杂,管理不到位.形成行政事业性资产的资金来源比较多,如预算内拨款、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等,利用不同的资金来源所形成的资产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进行监督和约束,有些单位甚至仅就预算内资金形成的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对其他非预算拨款形成的资产不建账或者建立账外账另行记录;许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所形成的资产,或从其它渠道购入的资产以及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资产等不及时入账,甚至不入账;对于已经报废和已作处置的资产也不及时地进行调账等,造成账外资产数量巨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普遍,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力对各个单位占有和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全面核查.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