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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摘要《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体现出现有立法对业主权利保护的重视。然而现实生活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地位仍然不对称,业主自治任重而道远。本文结合实际,分析我国业主自治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主要表现,并探究其原因,就如何实现业主自治以更好地保护业主权利进行了制度设计。
简介:摘 要 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业主自治,但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可以看出我国是在物业管理是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的。本文试图从现行法律法规找到我国实行业主自治的依据及现行自治制度之不足及完善。
简介:管理学指出:组织机构直接决定组织中的指挥系统和沟通网络,严重影响信息和材料的流通和利用率,是决定管理成效的重要因素。如果组织机构不合理,管理机构就很难正常运转,管理流程就会受滞,管理信息就会失真,就会造成决策失误,职责不清,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由此可见,优化学校组织机构是搞好学校管理的关键一环。
简介:三、村民自治与乡镇过度提取,正是村民自治制度构造的村干部对村民负责任的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村干部的不良行为
简介:社会主义人民自治的理论,是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曾设想,这种自治就是“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366页)。他们认为,建立这种制度是巴黎公社进行革命改造的主要内容。
简介:一、现代欧洲大学自治之表征(一)组织自治目前欧洲大学内部主要以双元制与单一制两种治理架构为主。多数国家秉持前者模式,即治理实体由董事会(委员会/理事会)与评议会构成,董事会通常负责为学校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评议会负责决议学校的具体学术事项,各机构间分工明确,共同维护大学的平稳运行。挪威、丹麦、瑞典、匈牙利等少数国家实行单一治理结构,即大学发展的所有事项均由一个决策主体负责。此外,受新公共管理主义的影响,
简介:大学自治是大学诞生以来大学治理的首要问题。欧洲大学的自治传统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不断受到来自世俗王权或政府力量的挑战与干涉而几经变革。20世纪末期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以及建设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理想图景又使社会各界疾呼大学回归自治。现代欧洲大学自治主要体现在组织、财政、人事以及学术四个维度。然而,现代欧洲大学在发展过程中的工具价值、权利规约、资源依赖、公众服务等方面又规制着其自治的限度。
简介:社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载体。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发展,政府对于城市社区治理的力度也不断加大。然而,社区治理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城市基层政府定位不明、权责模糊,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以及社区自治组织权力受限。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参与不足等问题。因此就社区自治模式入手,从政府、居委会以及居民三个方向提出了相关改善建议。
简介:村民自治社会稳定政治参与资源提取一、村民自治与农村资源动员能力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村庄公共事业的状况,三、村民自治与乡镇过度提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民负担过重,正是村民自治制度构造的村干部对村民负责任的制度
简介: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中的内部问题,首先是村民自治制度中各项子制度建设的不平衡,有些省村民自治制度建设
区县(自治县、市)--北碚区
区县(自治县、市)--开县
区县(自治县、市)--璧山县
区县(自治县、市)--垫江县
区县(自治县、市)--城口县
区县(自治县、市)--双桥区
对业主自治的法律思考
探析我国业主自治制度
年级自治管理模式初探
村民自治与农村社会稳定
论社会主义人民自治
现代欧洲大学自治及其限度
提倡业主自律 推动业主自治
业主自治的理论基础
上海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