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学术界对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的研究大都是一种静力学的或日静态的考察。这种研究方式不符合马克思“历史地思”的运思特点,遮蔽了价值的历史展现性质,从而妨碍了对其本真性的揭示。按照马克思的运思方式,只有把价值范畴当作一种历史的规定加以追问才是恰当的。价值同理性的分裂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现象或事实,它在本质上属于现代维度。“价值”被作为一个自觉的问题提出,意味着价值同理性的分裂及其对立已然在历史基础层面上实际地发生了。从历史上看,价值理想是一把“双刃剑”,它提供批判的尺度,要求“从后思索”,但若脱离了历史基础,就有可能沦为“乌托邦”,从而酿成历史悲剧。
简介:中国古代传统的变易史观,内容丰富,思想驳杂,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道家的否定人类社会文明和儒家的称颂尧舜、讴歌“三代”的退化历史观;二是以“五德终始”说和“一治一乱”说为代表的循环历史观;三是主张社会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交易进化历史观,其中,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是儒家的颂扬“三代”的退化史观和“一治一乱”的循环史观。到了近代,由于社会历史发生了大变动,又受到西方进化论思潮的影响,古代传统的变易史观便转变为近代历史进化论。资产阶级早期维新派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变易进化历史观,是从古代传统的变易史观到近代历史进化论的一个中间环节。近代历史进化论的开创者是康有为。他的“三世”说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历史进化论的理论体系,但它采取了传统经学的形式。严复的历史进化观则自觉地以达尔文进化论等近代自然科学为基础,摆脱了传统经学形式,更完全地具有了近代的形态。梁启超提倡新史学,鼓吹史学革命,把历史进化论进一步加以系统化,旗帜鲜明地反对了封建旧史学,批判了“一治一乱”历史循环论和其他非历史主义观点。近代历史进化论取代传统的变易史观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其中有批判,也有继承。
简介:中国人的“自私”行为和“公德”缺乏,不是一个筒单的道德现象,它的“不道德”获得了一种“道德信念”的强烈支持。回溯历史可以发现,这个道德信念的制度背景和基础都带有明显的“公”的性质:中国农业产权的显著特征是“公”;中国社会分配的调节制度是“公”;中国文化的基本观念是“公”。在这个“公”与“私”的悖论之后,其逻辑转换的关键点是个体权利的极端缺乏。作为历史长期演化的产物,“私心”虽然不应该受到过多的道德道责,但却十分不利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扩大个体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收入的调节问题则应该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化保障制度来解决。在此基础上,弱化“分配正义”,发展出承认个体交易选择的“交换正义”,牢固地确定个体的私有权利。
简介:西欧国家投票权扩大的历史背景是民族国家的构建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前者产生了国家认同危机,后者造成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在民族国家构建中通过战争等方式并入的新的群体,以及在社会结构变化中成长起来的新兴阶级,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打着民主的口号要求本来属于贵族特权的投票权平等化,从而在民族国家内部形成了对抗和紧张关系。而国家所采取的积极性回应——逐步开放投票权,则缓和了民族国家的这种对抗和紧张关系。西欧国家投票权开放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三种:以英国为代表的渐进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激进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竞争模式。尽管存在着道路上的差别,但它们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即都实现了投票权的平等化。投票权的平等化除了暂时缓和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既得利益阶级与利益边缘阶级之间的冲突之外,还有着更加长远的积极意义,它以民主的名义把社会不同阶层、团体和族群整合到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政治行动之中,从而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国家认同——民主国家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