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诊所法律教育从美国引进中国,2001年发轫,到2009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试点(7所高校)到遍地开花(截至2009年6月达104所学校)的历程。因此我们的问题,就是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运行现状如何,以及其前景如何就是我们关注的问题了。在笔者看来,至少可以做出一个简单的判断,即虽然经过若许年的经营,但未见真正的花与果出现。做出这一判断,在中国学界至少可以列出两个方面理由去支持:首先,根据我们自己的一些经历、与周边师生的交流,以及社会司法实践的反应或效应,未见其在我们生活中展示其应有的曝光度,甚至很多法科学生都不知道或者知道很
简介:人的素质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因素或品质特征,分先天素质与后天素质,是二者的辩证统一。素质教育是以完善个人素质提高民族素质为目标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是帮助学生自主实现素质理想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明确指导思想,重在塑造人与优化教学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