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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沉默最初起源于英国,其后不断发展、完善,被许多国家确立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在实践中,有三种场合涉及到沉默问题:第一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之外,公民对于警察的询问,可以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然而,这一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在司法程序中,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有关案情的信息。这是涉及沉默问题的第二个场合,同时也是对第一个场合的否定;但是,在所有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包括审判程序和审判前的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

  • 标签: 沉默权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 作证义务 刑讯逼供 案件事实
  • 简介:<正>——问题得到解决,不是通过提供新的信息,而是通过安排我们早已知道的东西。——维特根斯坦引言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既可以由法院自行提起,也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无论是作为中立裁判者的人民法院,还是作为追诉者的检察机关,如果发现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就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显然,与西方各国的再审程序相比,我国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刑事再审程序 检察机关 启动权 被告人 人民法院
  • 简介:在权利的演进发展过程中,配套完备的救济以资保护,应是权利的内涵所在.从原权利和救济的牵连关系入手,阐述救济的基本分类模式,救济与民事责任的对立统一关系以及救济的实现方式,强调救济在权利体系中的枢纽地位.

  • 标签: 救济权 权利体系 牵连关系 民事责任 法律制度 实现方式
  • 简介:针对目前理论界关于我国是确立人格制度还是人身制度的争议及“人格、人身”法律史基础理论研究的缺乏,结合当今中国民法和侵权法的立法现实,确认中国采取“人身立法模式”,反思人格从人身制度独立出来后的若干理论问题,并且从“人格、人身”的区别和联系关系中,探讨应当重构人身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体系以及对人身关系调整对象的学术价值。

  • 标签: 人格权 人身权 权利体系 学术价值
  • 简介: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9收货人提货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运人需凭正本记名提单放货的结论。

  • 标签: 提单 记名提单 货物控制权 提货权
  • 简介:<正>一、前言:为何一直以来著作与表现的间隙被忽视1.著作权限制着表现行为。但是,一直以来人们却忽视了这个问题。上述现象不只是在日本,而且在日本宪法学研究中经常作为比较参照对象的美国也有此倾向。在这里虽不作详细说明,但是关于著作和表现自由的关系,我想引用一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此进行的表述,即"制宪者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宪法学 美国最高法院 参照对象 上演权 国家行为
  • 简介:我国民事立法一方面确立荣誉权为独立的人格,另一方面对于荣誉遭受侵害采取'恢复名誉'的救济方式,凸显了荣誉立法的漏洞。从理论上来看,名誉与荣誉都是民事主体对所获评价的保持;荣誉作为来源于特定组织的社会评价,无论从其评价来源、评价内容、评价形式还是评价产生途径来看,都仅属于名誉的特殊形式。因此荣誉不具有独立性,应将荣誉纳入名誉调整范畴。

  • 标签: 荣誉权 名誉权 独立性 检讨
  • 简介:新闻自由不能超过界限,造成对他人隐私、名誉等人格的侵犯。网站在网络上不当披露他人婚姻不忠行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由此造成网民对隐私被披露人的谩骂、侮辱,构成对个人名誉的侵害,这种侵害不因被披露人的不道德行为而免责。本案清晰界定了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与公民隐私、名誉的关系.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新闻自由及其界限、网络管理者的责任及其范围等角度入手进行案例分析,对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网络侵权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侵犯隐私权 不道德行为 名誉权 抗辩理由 网络侵权案件 个人隐私权
  • 简介:本文探讨了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其名著一书中的私哲学思想.首先在康德的整体哲学的背景下来考察其法哲学的地位,指出法哲学是康德的"人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哲学就是关于权利的科学,是研究调整人们外在行为自由的科学.权利的科学的核心是私与文明社会的问题,本文主体部分就这一问题展开研究,指出作为一个积极的启蒙思想家康德的私哲学反映了启蒙时代普遍关注的私人权利如何能够并存的问题,康德关于私法与私的阐述时刻围绕这个核心.

  • 标签: 私权 法哲学 权利 私法 人权 普遍
  • 简介:船舶抵押和船舶优先都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担保物,由于发展国际海运业需要巨额资金且风险极大,于是这两项制度应运而生。船舶抵押的设定为船舶所有人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且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而船舶优先自发保护为保全船舶、安全续航发挥重要作用的债权人利益,鼓励他们继续为船舶所有人提供资金融通或供给劳务,以保障船舶航行之安全,这两项较古老的海商法制度都为推动国际海运事业的发展居功至伟。

  • 标签: 船舶优先权 船舶抵押权 船舶所有人 立法 衡平 冲突
  • 简介:现代法治之原则、规范与制度,无不以承认、保护和增进信赖为其基本目标,同时也以其特定方式承担着保护信赖以及信赖利益之重任。相对而言,信赖保护原则强调的是特定情形下超出特别法具体规范之外的实质公正。在此意义上,

  • 标签: 信赖保护原则 意义 行政法 基点 撤销 行为
  • 简介:依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检察机关以和解制度为契机,以相关法律规范为基础,透过相关实务数据和现实案例的分析,研究检察机关针对轻微刑事案件运用和解制度的实证运作效果,以期达到宽严相济的检察效能。

  • 标签: 轻微刑事案件 和解制度 宽严相济
  • 简介: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时。通知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该第三人拒绝参加诉讼,也未以原告身份另行起诉。而是向我院提出了管辖异议。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 标签: 管辖权异议 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 民事案件 诉讼 同志
  • 简介: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的商标法,中美两国存在着重大差异,研究这些差异,有助于我国在商标领域更好地开拓美国市场,使我国的商标在美国获得及时、有效的保护。笔者有幸与美国知识产权专家DavidJRichter在该方面进行了交流,本文仅就美国关于商标所有权(theowner.shipoftrademark)、注册(therighttoregister)及使用Oberighttouse)作一介绍.并与我国商标法相关的内容进行比较。一、如何获得商标所有权在美国,要想获得商标所有权有两种方式,第一,最先在产品或服务中使用该商标。即,谁最先使用了该商标,谁就享有该商标所有权。而且,这种使用必须

  • 标签: 商标所有权 商标法 商标注册人 使用者 商标使用人 商标使用权
  • 简介:<正>引言值中国大陆物立法之际,台湾地区民法物编亦进行了修正,并于1997年7月完成民法物编暨其施行法的修正草案(定稿)。物权为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之重要财产权,而物权法则为规范物之基本规定。大陆过去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物权利制度,受制于政府的行政权力,使之失去了民事权利的独立性。另外,依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而区别对待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一位三体”的级别所有权制度,更

  • 标签: 物权变动 物权立法 修正草案 民法 台湾地区 地上权
  • 简介:仲裁庭有权决定自己的管辖是现代商事仲裁的一个新发展,已为大多数国家接受.我国原则上接受"管辖/管辖"原则,同时我国的"管辖/管辖"原则虽有缺陷,但正在完善中.建议我国通过提高仲裁委员会的自治性、尽力填补"管辖/管辖"原则方面存在的空白、借鉴国际惯例提高仲裁效率、为纳入临时仲裁作好制度上的准备工作等方式完善我国的"管辖/管辖"原则.

  • 标签: 商事仲裁 管辖权 中国 仲裁效率 仲裁庭 仲裁协议
  • 简介:2014年1月,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放活土地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土地经营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农村土地三分离改革的核心是如何从土地承包经营中分离出土地经营,对土地经营进行准确的定位。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纳了德国

  • 标签: 土地经营权 物权法定原则 农村土地 承包权 集体所有权 有序流转
  • 简介:生命是指人的生命不被任意剥夺的权利,不同于作为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生存.生命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属首要人权,并具有制约国家权力的功能,为此国际社会的人权宣言和公约以及世界各国宪法大都规定了生命.保障生命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化的世界潮流.我国现行宪法尚未规定生命,生命入宪是我国的当务之急.我们应当尽快将生命写入宪法,并应注意正确处理与生命密切相关的死刑、堕胎、脑死亡和安乐死以及克隆人等问题.

  • 标签: 生命权 中国 宪法 国家权利 公民权利 人权
  • 简介:忠实义务系信托构造中维持信赖基础之重要关键,且为受托人必须恪守以确保受益人之利益、信托本旨与信托目的之达成。受托人于信托关系存续中,于不违背信托目的与信托本旨之前提下,是否能从信托受益上设定并取得担保物?不无疑义。有鉴于此,以信托忠实义务之基础构造、受益人保护之必要以及金融圆滑化之视点,结合台湾地区及日本相关法规与实务案例,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诚属重要。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忠实义务 利益冲突 信托构造 金融圆滑化
  • 简介:关于审判与执行分离模式选取的意见观点不一,阻滞了改革的深化推进。经对S省A市五个县区法院的实证考察发现,现行审执配置模式下,“重审轻执”观念盛行,审执工作质效欠佳,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度偏低。回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审执权力配置的改革实践,均未能有效破除执行难和执行乱难题。借鉴域外审执配置经验,提出审判与执行权实质分离的改革模式,并从权力属性差异、审执质效提升、人力资源优化、司法公信树立、司法廉洁保障等多个角度作应然性论证。

  • 标签: 审判权 执行权 实质分离 路径选择 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