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客观性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性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性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性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性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简介:侦查权和公诉权是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两项重要权能。就其性质而言,侦查权和公诉权都是承担追诉犯罪职能的公权力,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由于侦查权和起诉权分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且各自的程序任务不尽相同,因而两种权力在服务于刑事诉讼目的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分歧,甚至有相互冲突的情形,从而导致程序效率的消减。因此,在刑事诉讼中适度衡平侦查权和公诉权的权力配置,既是程序科学运行的技术性制度安排,也是防范权力滥用的程序法治问题。
简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撤回起诉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开4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351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适用撤回起诉还包括如下情形:
简介:而且我国刑诉法赋予了公诉案件被害人一系列诉讼权利,所以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能享有当事人的一切诉讼权利,我国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应是具有特定诉讼权利与义务的独立诉讼参与人的地位
简介:公诉工作是我国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中最重要的一种。公诉有广、狭二义之分。公诉检察官应当承担广义上的客观义务。检察官承担客观义务有着诸多重要价值。为此,检察官应当在行使追诉职权的同时,履行法定的客观义务。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第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更名为鉴定意见,这意味着公诉人在审查证据时不能再对鉴定意见奉行“拿来主义”.而是要对其进行全面审查。鉴于鉴定意见专业性强、审查难度大的特点.本文将从审查鉴定意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着重对公诉工作中常见的鉴定意见逐一分析并提出一些审查建议。同时介绍几种在工作中遇到过的疑难情形及其相应的解决方法,以期对公诉审查工作有所裨益。
简介:自一九九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过了“试行”的过渡期后,现为正式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检察院介入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和第一百八十五条的参与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出抗诉。上述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开、公正性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简介:
简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所要求的证明标准都是一样的,(一)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公诉证明标准的规定,要求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达到刑事证明的最高标准即定罪的证明标准
简介:随着庭审制度的改革,公诉人能否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观点及时、准确、客观、有力地进行答辩,直接关系到出庭公诉的成败。因此,做好庭前预测工作显得十分重要,这也是一名优秀公诉人的基本功之一。下面就庭前预测答辩的途径和方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简介:我国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是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新增的特别程序之一,在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传统刑事司法手段所不具备的优点,但由于尚在探索实践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本文对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适用规则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实践情况提出了完善建议。
简介:3月17日,全区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防城港市召开。会议总结分析2014年全区公诉了工作,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2015年公诉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公诉部门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办案质量为生命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不断提升公诉工作品质,推进公诉工作科学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做贡献。
简介:公诉权与私诉权都是刑事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各自有自己的特点。但同时是互相联系和补充的,并共生发展,这是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刑事诉讼制度所必须的。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语境下,从公诉权与私诉权互补性的内涵出发,借鉴了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对完善我国的刑事诉权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简介: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环节进行刑事和解的创新与尝试屡见不鲜,一时间刑事和解成了公诉改革的热门话题,甚至有人建议将其提上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程。然而,在这一片褒奖之声中,有一个问题却被忽略了,那就是刑事和解的法律监督问题。我们知道,防止权力滥用的唯一途径就是监督,任何程序,尤其是司法程序,
简介:11月10-14日,第四届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圆满结束。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敏等领导亲临现场并为获奖选手颁奖。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梅传强等专家、学者担任了此次活动辩论、答辩等项目评委。
简介:2012年10月26日,历时八个月的第五届重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圆满结束,一分院助理检察员陈荣鹏等十名选手荣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一分院助理检察员罗婷等十一名选手荣获“重庆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大赛同时还评出了十二名单项奖选手。
简介:并以支持公诉对证据的要求来指导侦查阶段的取证工作,归根结底就是侦查阶段所收集的证据应符合支持公诉的要求,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提出证据证明自已的诉讼主张并要达到一定的证明程度
简介:没有人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对于某些损害国家利益或公民重大权益的民事行政行为,我国立法应当考虑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权力
简介: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在某些情况下承担证明责任,这是符合刑事诉讼目的、诉讼合理主义以及刑事诉讼政策的.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是为了证明自己无罪而承担证明责任的,而且只是在实体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完全意义的证明责任,即包括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的负担仍在公诉方.
公诉权的客观性与追诉性述评
公诉权与侦查权的冲突与衡平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中的问题及对策
论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我国公诉检察官客观义务及其履行
公诉人如何准备和参与庭前“预备庭”
公诉人审查鉴定意见相关问题浅探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诉”无法可依
论刑事证明标准及其对公诉工作之意义
试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
公诉人庭前预测答辩的途径和方法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探析
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推进公诉工作科学发展
公诉权与私诉权的互补性研究
公诉环节刑事和解的法律监督问题初探
第四届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第五届重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圆满结束
从支持公诉的角度看侦查阶段之证据收集
基于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权之探索
论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