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薰衣草管理方式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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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989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明确薰衣草管理方式的请示》(冀食药监[2016]51号)收悉。经商农业部和卫生计生委,现函复如下:一、《蔬菜名称及计算机编码》(NY/T1741—2009)将薰衣草列入绿叶类蔬菜范围,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