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疼痛而嚎叫——郑小琼诗歌文本写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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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疼痛与嚎叫金斯伯格(金斯堡1926—1997),美国“垮掉一代”代表诗人,20世纪50年代初便以其反主流文化,惊世骇俗的长诗《嚎叫》一举成名,1995年获美国普利策诗歌奖最后提名,啦长诗《嚎叫》中,金斯伯格用他那近于歇斯底里的语言态势和语言节奏,以及“一个顿悟直接迅速引向另一个顿悟”的意象出没,表达诗人自己以及那个特定的时代的“思绪的自然流动”,通常在他的散文化的诗句中,诗人用自然的呼吸为单位一气呵成,累积渐进的意象捉摸不定,虽不合语法逻辑却并没有破坏全诗的整体平衡,学术界认为《嚎叫》的意义在于它冲破了T.S.艾略特诗风的束缚,并与学院派决裂(学院派高深、艰涩、精雕细刻、矫揉造作,视诗歌创作为纯语言艺术),以其清新、粗犷、自然开一代诗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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