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必须从产权关系上突破,扩大放小,有进有退,对国企实行生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是必要的。“民营化”是“国退民进”的有效途径,国有企所有制改革要克服“恐私”、“恐退”等观念上的障碍,要使国企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