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考--以山东省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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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在理论和政策上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依据。从山东实际来看,推动不同所有性质的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众多,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在思想观念、制度设计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