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因“法”、“治”二字的连属,出现了“法”的“治”之状态、作为名词的“法治”和“以法治国”的短语三种形态,表明中国古代已有“法治”这一名词,并有“法治”的概念。
学海
2009年第1期